一起來審判 國民法官制度

發布日期 : 2022-10-29

【記者 董凱勳/中正大學報導】

立法院在民國109年07月22日三讀通過了國民法官法,將推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的司法改革,不過大部分民眾對於國民法官的制度卻並不太了解,其中包括了篩選標準、出庭規範等等,這些在制度上路的同時,衍生的疑惑將會是民眾首要關注的重點。

國民法官明年起實施 民眾霧煞煞

即將在2023年上路的國民法官制度可以說是推動國民審判的一大步,不過其中的篩選機制與出庭規範也是相對的嚴格。

在國民法官制度推動的同時也衍生了許多的疑惑,例如適任的標準、國民法官的權利等等,有部分民眾甚至不知道國民法官制度即將上路,部分則是不清楚相關規定。民眾林昱辰表示,有聽說過國民法官的制度,不過對於它即將在明年(2023年)上路則是不清楚,林昱辰説:「其實對於國民法官的認知就只有字面的意思,沒有特別清楚它與我之間的關連,不過我滿想了解選拔標準是否需要法律相關學歷。」另外民眾蔡和憲表示,對於國民法官制度運作的方式不清楚,但知道這項制度,蔡和憲說:「雖然對於國民法官不太了解,但是對於國民法官的篩選制度滿好奇的。」而民眾中也有人表示完全不知道國民法官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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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國民法官官方網站整理有關國民法官的資訊,提供民眾查詢。【記者 董凱勳/擷取自司法院國民法官官方網站】

國民法官審核 九大標準要看清

2023年即將上路的國民法官制度簡單來說,就是由來自各行各業的民眾一起與法官參與審判的制度,主要組成為六位國民法官與三位法官。國民法官詳細的篩選資格則是根據司法院公布,主要分為三種資格與六種不能,其中三種資格為,須年滿23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在「地方法院管轄地區」連續居住四個月以上,例如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的管轄區域為嘉義市與嘉義縣;六種不能則分別為,一、自身因素例如,褫奪公權者,二、身心因素,三、教育門檻,須完成國民基本教育,四、案件有關,與案件(被告、被害人)有一定關係者,五、不能公平,對案件的事件與物證無法起到公平審判的人等,六、職業因素,例如法警軍政等特殊行業。而在通過以上審核後還會有初選名冊、複選名冊、候選國民法官三個不公開階段才會誕生國民法官。另外國民法官在法庭上所具有的權利有審理、訊問、定罪與量刑,以上除了訊問之外都是與案件的法官共同決定,國民法官能參與的案件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例如強盜強制性交)、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之罪(例如酒駕致死),除外的為少年刑事案件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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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民法官上路前民眾務必要清楚自己所擁有的權利。【記者 董凱勳/擷取自司法院國民法官官方網站】

民眾不熟法律 新制度引議

國民法官制度的出發點和優點在國民法官法的第一條就明確表示「為使國民與法官共同參與刑事審判,提升司法透明度,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感情,增進國民對於司法之瞭解及信賴,彰顯國民主權理念,特制定本法。」不過在國民法官法發布後也引起了許多網路上的討論,其中最受到質疑與批評的是民眾有可能因法律知識的不足,反而受到法官的影響進而無法獨立判斷,且國民法官制度的有罪審判是以多數決為原則,有別於陪審制的一致表決,或許更有可能產生多數決暴力的問題,也有民間團體認為應該併行陪審制,但司法院認為併行的方式有違平等原則,而根據司法院所公布的新聞稿,國民法官制是融合了參審制與陪審制的優點。但國民法官制與陪審制、參審制還是有不同之處,國民法官是與法官共同定罪與量刑且案件可上訴,陪審團則是獨立定罪(不與法官討論)後由法官量刑,因此不會有判決書所以不能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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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雖是融合參審制與陪審制,卻還是有不同之處。【記者 董凱勳/製圖】

注意制度變化 保障自身權利

目前國民法官將在2023年元旦上路,也會在今年年底陸續寄通知書給符合資格的民眾,民眾在收到通知書的同時也要隨時注意相關的制度改動與查詢清楚自己所擁有的權利,並在出席法庭前研究好相關的規範。而國民法官制度雖然是為了台灣的環境設計並融合了參審制與陪審制,但實際運作狀況的好壞仍有待政府與專家學者的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