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浪犬怎處理 新訂原則將實施

發布日期 : 2022-06-16

【記者 王翔宥/中正大學報導】

國立中正大學雖無校犬,卻有不少流浪犬經常性出沒於校園中,但並無合適的法規可對牠們進行管理。5月16日的行政會議中,環安中心提案《國立中正大學校園流浪犬隻處理原則》,經修正後通過,讓處理校園浪犬能有所依據。

浪犬原則上路 管理校園流浪犬

《國立中正大學校園流浪犬隻處理原則》(以下簡稱浪犬原則)在5月16日的第500次行政會議中,由國立中正大學環境保護及工業安全衛生中心提案討論,最後在修正部分條款之後正式通過,未來在執行校園流浪犬相關工作時將能有所依據。

浪犬原則的誕生,源自環安中心去年底(110/11/29)和今年初(111/3/16)與寶生社的交流晤談,寶生社幹部表示在實際協助執行校園流浪犬相關工作時,有時會遭遇師長及同學的質疑,因此環安中心參照教育部102年及103年各級學校犬貓管理注意事項、校園環境與中正大學雷同的其他大學院校作法,以及寶生社提供的建議,最後訂定本次的處理原則。

浪犬原則共有11點,適用對象為校園流浪犬,也就是於校園內出沒,且未向政府主管機關進行寵物登記之犬隻,原則規範的相關工作包括:流浪犬議題之教育宣導、通報、餵食、惡意遺棄、驅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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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校園流浪犬隻處理原則》全文。【記者 王翔宥/擷取自國立中正大學第500次行政會議紀錄】

原則的規範對象與執行者

然而浪犬原則的規範對象只限定「校園流浪犬」,不僅沒有將流浪貓或其他動物列入其中,這些流浪犬也不一定會一直待在學校內,若跑到校外造成問題該如何處置,對此,國立中正大學環境保護及工業安全衛生中心主任許昺慕的說法是:「為免於多數的人誤認為「校園流浪犬」等同「校犬」,學校並無「校犬」且並非「流浪犬」權責單位,而是依照本原則對於「校園流浪犬」進行管理。至於「流浪犬」跑到校外,權責管理單位為地方政府主管機關。」

另外,浪犬原則的執行者,除了環安中心以外,還有學生社團寶生社參與其中,但要得到環安中心認定,才能成為「經許可之志工」,一般學生若是出自善心主動幫忙,而延伸出問題,將不能援引浪犬原則作為自身行為的法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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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出校園的校園流浪犬將不適用浪犬原則,改由地方政府負責。【記者 王翔宥/攝影】

遇流浪犬事件 遵循原則相關資訊

面對校園流浪犬時,很多人都會忍不住餵食,但目前的浪犬原則已將此行為列為禁止,交由經許可之人員進行,需要多加注意。

而當發生校園流浪犬追人、追車,甚至是對人造成傷害的事件時,學生過去的作法通常是將訊息發在中正大學全校級Facebook社團當中,但現在的浪犬原則提供了投訴標準作業程序,未來再遭遇相同狀況即可遵照辦理:首先向環安中心或校園安全管理單位通報,接著等待環安中心方面彙整資訊後,執行捕捉或驅趕等適當性措施,最後環安中心會將處理結果回覆投訴者。

建立原則與觀念 杜絕浪犬問題

「學校裡面狗很多,還會跑進教室裡面,大家都很習慣了。」國立中正大學通訊工程學系大四生陳同學說。很多在中正讀書的同學都有相同的回憶,這些狗對大家來說早已不陌生,但追人、追車的事件層出不窮,這也成了學生們的共同記憶。

浪犬原則的推行,雖然不能全然杜絕上述事件的發生,但建立起法源依據,能讓處理相關工作的學生志工不被質疑,提高處理效率與協助意願。

但若要從根本解決校園流浪犬問題,還是要從不棄養的源頭做起,並且盡可能對流浪犬實施T-N-R(捕捉-結紮-原放)與T-N-A(捕捉-結紮-送養)雙模式,中止牠們的下一代繼續延續流浪的命運。

3從不棄養與結紮等基礎做起,才能根治流浪犬相關議題。【記者 王翔宥/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