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收費與學校課程矛盾

發布日期 : 2024-10-07

【記者 邱衣晨/中正大學報導】

國立中正大學體育館健身房自今年8月1日起開始進行收費,然而在9月11日時,發生付費者因學校課程而無法使用健身房的問題,因此學生會透過學生申訴表單《我上大聲》收集學生的意見與看法,在經過體育中心與學生會多次的討論後,提出了幾項解決方案。

健身房收費 使用者付費觀念養成

國立中正大學體育中心健身房自今年8月1日起開始進行收費,收取的經費會運用在器材的保養、維修及現場的管理,以提升付費者使用健身房的安全性及服務品質。

國立中正大學體育中心營運開發組組長陳永洲表示,從體育運動管理學的角度來看,培養學生具備使用者付費的概念對其運動習慣的養成是有益的。在現代社會中,使用者付費已成為普遍現象,因此,於學生時期建立這樣的觀念,可以避免未來因需付費才能使用的規定,導致其喪失運動機會,從而培養學生規律運動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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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大學體育館健身房收費標準 【記者 邱衣晨/製圖】

付費者使用權益與課程安排衝突

然而,在9月11日,陸續有付費者反應健身房在付費的情況下,仍有部分時段,因學校課程使用需求,導致其無法使用健身房,對此付費者持有不同的看法。

犯罪防治學系陳同學表示,應以付費者的使用需求為優先,因為在付費及簽署會員合約時,就已購買該場地及設施的使用權,若是到了現場才發現因學校課程而無法使用場地,難免會感到不快。而會計與資訊科技學系何同學表示,應該以學校課程為優先,因為學校最主要的職責是教育。物理學系黃同學則表示應該讓付費者重新考慮是否購買會員,並明確公布健身房無法使用的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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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體育館健身房清場/教學使用時段 【記者 邱衣晨/攝影】

學生會提訴求 望改善付費者權益

為此,學生會透過學生申訴表單《我上大聲》收集學生的意見與看法。經過統整後向體育中心提出以下幾點訴求:一、明確公布健身房清場時間。二、請體育中心在繳費公告上補述上課清場的注意事項。三、討論已繳費學生的補償機制。四、在課堂中不須使用的器材,能否開放給付費者進行使用。五、在新訂契約中,更清楚的訂定契約內容。

國立中正大學學生會學權部長林星翰表示,在制定契約上或許有些爭議,但現在的首要步驟是找出問題,並嘗試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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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體育中心針對9月11日,損失權益之人員的退費辦法。【記者 邱衣晨拍攝/攝影】

校方回應 健身房未來發展方向

經過體育中心與學生會的討論後,目前體育中心給予以下回覆:健身房櫃台會放置學校課程的上課時段表,學生購票入場時,也會以口頭方式通知上課時段健身房不提供使用。針對9月11日當天因學校課程無法使用健身房的付費者,在9月30日前憑發票或載具可至體育中心營運開發組辦理退費;若是會員欲辦理退費,則會使用比例計算退費金額。此外若會員想終止合約,也可至體育中心營運開發組辦理,退費金額會以優惠的方式依使用比例計算。

國立中正大學體育中心營運開發組組長陳永洲也表示,未來會鼓勵學校課程與付費者共同使用健身房,但同時會優先重視授課教師的意願。目前健身房也在持續採購、更新器材。

經過體育中心與學生會多次討論後,健身房的運作模式已逐漸有明確的方向,期望未來健身房能成為對學生更友善與便利的運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