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古芳如/台北市報導】
第八屆原住民族土地政策與環境規劃論壇日前在國立政治大學舉行,其中「禁伐補償制度」成為焦點,各界學者從政策背景到部落實際影響進行分析,並在環境保育與部落經濟之間的平衡提出不同觀點,進一步思考制度調整與森林治理轉型的可能方向。
論壇作為對話的起點
「禁伐補償」是政府為促進山林資源的永續利用,限制原住民保留地上的竹木砍伐或開發,並提供補償金給具原住民身分的土地所有權人。該制度自民國105年依《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實施,申請時,土地林木或竹林覆蓋率須達一定標準,審核通過後,每年可依土地面積領取補償金。現行規定,申請土地須屬林業用地,面積達0.1公頃以上,且為未經伐採之造林地。若同一土地已領取造林獎勵金,則不得重複申請禁伐補償。
國立政治大學土地政策與環境規劃碩士原住民專班主任官大偉指出,選擇討論禁伐補償,是因為森林不僅是原住民賴以生存的資源,更是原住民文化的根基。由於過去行政區劃過於細緻,導致權責歸屬不清,相關政策難以有效執行。
論壇內容聚焦當前土地治理、森林利用與文化價值之間的多重思考。【記者 古芳如/擷取自國立政治大學土地政策與環境規劃碩士原住民專班 Facebook 粉絲專頁】
禁伐補償的十字路口 補償是權利還是依賴
自民國114年起,禁伐補償金由每公頃新臺幣3萬元提高至6萬元。根據原住民族委員會統計,截至9月底,已有51萬名族人申請,合格面積達8.3公頃,補償金額約50億元。然而,在提供穩定收入的同時,制度潛在的問題逐漸浮現。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兼任教授顏愛靜指出,此制度可能吸引外部資本進入土地,也可能排擠林下經濟<註一>與部落產業。當森林被簡化為「不砍、不動、換取補償」的靜態資源,森林原有的多重價值如木材利用、文化意義與碳匯功能將逐漸被壓縮。
國立中央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鄭揚宜則從分配正義的角度指出,約九成地主平均僅持有1.47公頃土地,而前1%的大地主則持有超過10公頃,顯示族人雖可獲得補償,但金額相對有限,少數大地主則領取較高額補償,補償資源集中於少數人手中。他進一步指出,現行制度以個別地主為補償對象的設計,不僅忽略原住民族土地原有的集體性與文化脈絡,也可能加劇部落內部的階級差異,凸顯制度在分配上的結構性問題。
九成土地面積不足的原住民地主無法領取補償,反映土地權屬高度集中且具分配正義難題。【記者 古芳如/製圖】
對部落族人而言,禁伐補償的本質為何?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巴清雄表示,對魯凱族而言,禁伐不只是限制砍伐行為,更可能意味著文化實踐的中斷。他說:「在魯凱族的世界裡,森林不是資源,也不是碳匯,而是家族的延伸、土地記憶的承載者。因此,任何『補償』都難以真正回應我們的失落。」現在以「消極保護」為主的制度,往往忽略族人的傳統生態知識(TEK)<註二>,也排除部落在森林治理中的角色。
多元治理的曙光 部落產業與里山倡議
台灣超過八成五的竹林位於原住民保留地,顯示部落處在竹產業中的關鍵地位。竹業公司創辦人邱思怡分享返鄉投入竹產業的經驗,其推動「六級化產業」<註三>,將生產、加工與行銷整合於部落,嘗試為傳統產業開創新出路。然而,在政策與市場環境變化下,竹產業仍面臨人口流失、設備成本高及法規限制等挑戰。她認為,若能結合森林多元治理,讓部落參與資源管理與產業發展,並在全球淨零排放趨勢下發展竹林碳匯<註四>與綠色材料<註五>,將有助於建立兼顧文化與經濟的永續模式。
八成五竹林集中原住民保留地,資源豐富且具產業發展潛力。【記者 古芳如/製圖】
森林治理亦存在多元發展的可能,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森林系教授陳美惠從里山倡議<註六>的角度指出,山村發展可透過「保育經濟」的概念,結合生態旅遊、森林療癒與林下經濟等多元模式,在維護自然環境的同時創造在地生計。
陳教授進一步表示,原住民族部落過去在以工商業為主的發展模式中相對邊緣,但在當前全球重視生態保育與綠色經濟的趨勢下,反而具備發展優勢。未來若能透過跨社區合作並結合里山倡議,有助於發展兼顧文化傳承與山林保育的永續模式。
從「被動受補」到「主動守護」
未來原住民族土地政策不應僅停留在「禁伐補償」的補助制度,而須轉向更積極的森林經營與生態服務模式。同時,在氣候變遷與綠色經濟的趨勢下,如何兼顧生態保護與在地發展,成為當前土地政策的重要課題。本屆論壇的討論顯示,原住民族不僅是政策的接受者,更有潛力成為山林治理與永續發展的關鍵行動者。
<註一>林下經濟:在「森林冠層下」,利用森林環境經營林木以外的副產物(如菇類、藥材等),以不破壞森林永續發展為前提,使林農在造林漫長等待期有額外收入的經營模式。
<註二>傳統生態知識(TEK):強調地方知識( Local Knowledge, LK )、原住民知識( Indigenous Knowledge, IK )等不同的辭彙與當地生態環境的密切關係。是一連串知識、實踐、信仰的累積體,它由當地人的適應過程發展而來,並藉文化代代相傳,是生物(包括人)彼此,或生物與環境之間的關係。包括對動植物與土地的在地知識、土地與資源的管理系統、支持該管理系統之社會體制以及其背後的信仰及宇宙觀等四個層次。
<註三>六級化農業:此詞源自於日本,強調以農民為主體,由生產、加工、販售一體化提升附加價值,其基本對策是鼓勵農林漁業者自身投入加工及販售領域,以獲取從生產到販售的利益來提高農業所得。
<註四>竹林碳匯:竹子透過光合作用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並將其固定在竹材、根部及土壤中的過程與能力,是一種高效的減碳模式。
<註五>綠色材料:指在原料採取、產品製造、應用過程和使用後的循環利用中,對地球環境負荷最小,且對人類身體健康無害的材料。
<註六>里山倡議:以世界上類似日本里山地景的複合式農村生態系為對象,它是因人類的生活方式與大自然長時間的交互作用所形成。倡議的願景是謀求兼顧生物多樣性維護與資源永續利用之間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