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工會如何發聲? 嘉基仲裁案揭制度限制

發布日期 : 2026-04-13

【記者 鄭羽婕/嘉義市報導】

在強調公共利益的醫療體系中,醫護人員的勞動權益長期受到制度限制。嘉基工會的仲裁過程,不僅反映醫療產業罷工門檻高、行動受限的現況,也凸顯現行勞資爭議處理機制效率不足的問題。在病患權益與勞權保障之間,如何取得平衡,成為醫療工會的重要課題。

罷工受限 醫療工會的勞權困境

歷時一年半,嘉基體系戴德森醫療財團法人企業工會(以下簡稱嘉基工會)的仲裁案才終於落下裁決。相較於一般勞資爭議中常見的罷工手段,醫療工會為何不選擇走這條路?而轉向仲裁後,為何進展依然緩慢?

為了保障公共利益,《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4條對醫療產業的罷工權設下限制,醫療產業若想要發動罷工,勞資雙方必須事先簽訂「必要服務條款」。相較於一般工會,醫療工會在勞權爭取的行動上受到更嚴格的制度約束。因此,在罷工難以啟動的情況下,仲裁成為嘉基工會少數可行的途徑。

然而仲裁並無法成為快速解方。國立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教授楊通軒指出,進入仲裁程序後,會受到《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冷卻期」的限制,談判手段幾乎被暫時凍結,只能等待裁決結果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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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基工會於2024年4月29日遊行,反映在罷工權受限的制度下,醫療工會須透過多元方式爭取勞動權益。【記者 鄭羽婕/擷取自嘉基工會Instagram粉絲專頁】

漫長仲裁 程序為何費時

仲裁程序的設計與運作方式,也是導致裁決審理時間拉長的原因之一。嘉基體系戴德森醫療財團法人企業工會理事陳冠霖指出,台灣勞資爭議現行制度並沒有「速審機制」,使案件一旦進入仲裁程序,難以在短時間內完成裁決。

在此制度背景下,談判時間本身也成為勞資雙方運用的策略資源。陳冠霖表示,若資方在審理過程中利用拖延戰術,整體談判甚至可能跨越一個工會委員的任期,進而削弱工會的談判籌碼與組織人力;相對地,對資方而言談判時間本身就是一種籌碼。

在實際仲裁過程中這種情況亦有所體現。例如,在2025年首次召開仲裁會議時,資方就對嘉基工會委任的裁決委員提出不適任異議,雖經勞動部審查後認定無問題,但仍耗費時間處理。後續討論中,工會亦被質疑申請仲裁程序未經會員代表大會決議,需補開會議補正程序,進一步延宕時程。此外,嘉基體系戴德森醫療財團法人企業工會理事長陳宏也指出,由於醫療集體仲裁案例為台灣首例,主管機關在資料審核處理上相對審慎,亦影響整體裁決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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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為負責審查勞資爭議程序主管機關,影響仲裁進程與制度運作。【記者 鄭羽婕/擷取自勞動部Facebook粉絲專頁】

必要服務條款 能否成為解方?

相較於速度緩慢的仲裁,罷工顯然是更直接有效的手段,也能對院方形成更大的壓力。楊通軒教授指出,如果能夠與院方簽訂必要服務條款,事先界定在罷工期間仍需維持運作的醫療部門,罷工行動就能具合法性,既保障勞方能爭取權益,也維持基本醫療服務。對工會而言,也能在談判中形成更具實質性的壓力,促使資方回應訴求。因此,嘉基工會目前正規劃在之後的團體協約協商中,持續推進必要服務條款的簽訂。

不過,醫療罷工是否衝擊病患權益,仍是外界討論焦點。對此,陳宏理事長表示,實務上可透過制度設計降低衝擊。以台灣在颱風期間為例,除急診與必要單位外,多數門診亦會暫停服務,過去曾出現連續三至四天的停診情況,影響仍在可控範圍內。他說:「民眾們在疫情期間歌頌醫護人員的犧牲奉獻,然而現在我們醫護人員的勞動權益需要爭取的時候,民眾就忘了醫護們過去的付出了嗎?醫療人員也是人,我們也需要爭取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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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必要服務條款後,醫療工會可合法進行罷工,增加談判籌碼。【記者 鄭羽婕/製圖】

醫療工會行動的意義

台灣醫療工會聯合會理事長趙麟宇表示,此次仲裁經驗確實提供了一條可能的路徑,對其他醫療工會具有借鑑意義,能成為未來行動的參考。但也凸顯現行勞資爭議處理制度仍有待檢討,從本次案例經驗來看,仲裁雖為突破僵局的一種途徑,仍受限於制度設計與實務運作,難以成為快速且穩定的解方。他指出,若勞資雙方能以協商取代對抗,在制度框架內尋求共識,或許更有助於問題解決。如何在保障醫療服務的前提下,建立更有效率的勞資協商機制,仍是醫療工會未來必須面對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