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洗白? 公平正義與少年保護

發布日期 : 2026-04-20

【記者 陳珈諺/綜合報導】

2023年新北割喉案二審宣判加重,卻難平家屬心碎與社會憤怒。《少年事件處理法》在法律界通常以愛的法律來定義它,旨在透過輔導協助少年脫離偏差環境、回歸正軌。如何在「保護少年」與「社會正義」間取得平衡,已成為臺灣司法最嚴峻的課題。

新北割喉案二審 家屬痛批《少事法》

2023年新北校園割喉案二審判決引發社會譁然,被害家屬痛批以健全少年成長、調整環境、矯正個性為立法目的的《少年事件處理法》,已淪為少年罪犯的「保護傘」,社會大眾也對於修法的必要性展開討論。儘管2025年二審判決出爐,郭姓少年與林姓女同學刑期分別加重至12年與11年,但對於受害家屬來說,仍難以接受寶貝兒子的生命只換來十幾年的判刑,促使社會重新檢視制度的公平性與嚇阻效果。

《少年事件處理法》強調以保護優先為核心原則,該法適用於12歲以上未滿18歲的青少年,考量其身心與腦部發展尚未成熟,若直接以成人刑法處理,不僅難以有嚇阻效果,反而會使他們產生反抗心理,增加再犯風險。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林坤志表示,每條法律都有它的立法目的,不能把例外當作原則,司法在處理各類社會問題中,扮演的是最後防線的角色。因此,針對尚未觸犯刑法、但已有偏差風險的「曝險少年」,採取「行政輔導先行」的作法具有其正當性與必要性,能在其尚未造成實質危害前即時介入,降低日後犯罪的可能性。然而在少年領域中,司法可運用的資源與輔導手段相對有限,能夠長期追蹤與協助的人力亦不足。

1

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為敦品中學,海鷗象徵即使身處困境或迷失方向,只要努力堅定意志,仍能飛向自由的天空。【記者 陳珈諺/攝影】

前科塗銷制度 給予少年重啟人生的機會

與此同時,在二審定讞之前,司法院於2024年院會通過前科塗銷制度<註一>修正草案,將原本較為寬鬆的無條件塗銷,改為「三年內沒有犯案紀錄」的有條件塗銷。對此,林坤志法官持支持態度。他認為對於真心悔改、願意重新出發的少年而言,若終身背負過往紀錄,顯然有失公平。而針對反覆犯罪者,現行修法已設下「三年內未再故意犯罪方得塗銷」的條件,作為篩選機制,使真正改過自新的少年得以擺脫過去標籤,避免其在日後求職時因年少過失而受到不合理的對待。然而,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陳慈幸認為,「三年內」的門檻仍有待商榷,應參考《刑法》中關於「累犯」五年期限,將塗銷延長至五年左右,以確保時間更具實質依據。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林書立則持不一樣的看法,他主張應特別授權校方與教師掌握少年的前科狀況,並賦予特別的管教權,例如發現攜帶危險物品時,老師應有權限採取暫時沒收或代為保管等強制措施。此外,林書立教授強調,當少年從戒治所回歸校園時,而新學校校方在不了解學生背景情況下,將導致輔導機制無法接續的輔導失靈,無法阻止悲劇的再次發生。因此,若讓高風險學生直接回歸一般學校,表面上雖然保障了個別學生的受教權,實則可能威脅到其他學生安全受教的權利。

2

陳慈幸教授指出,少年受刑人服刑滿三分之一即可申請假釋,但因再犯評估標準較嚴格,通過率低於成人。 【記者 陳珈諺/製圖】

構築校園與社會的雙重安全防線

對於《少事法》的改善,陳慈幸教授主張應建立完善的「內外控機制」。她提議在少年出校前,應由矯正機關完成完整的評估與治療,並將資料轉至地方主管機關以精準掌握個案動態。同時,為了強化社會安全監控,少年假釋當天應立即向法院報到並執行保護管束,透過嚴格的監控機制,將再犯風險降至最低。

3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少年等待判決期間,提供規律生活與輔導教育,為少年回歸社會前的觀察第一站。【記者 陳珈諺/攝影】

此外,林書立教授也協同國立中正大學、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學者,共同推動「中介保護機關」。讓少年在離開少年觀護所後,不會直接重返一般學校,而是先經過科學的量表評估,若不適合直接返回一般學校,則先進入「中介學校」進行過渡教育,確保少年的受教權不被中斷,也能同時保障社會安全。

林坤志法官則認為,《少事法》目的在於預防再犯。但實務上仍面臨嚴峻挑戰,許多涉案少年多處於缺乏穩定居所、被迫輟學,且原生家庭失去支持功能的環境。他坦言,法院雖致力於連結社會資源進行支援,但在目前社福資源有限的困境下,要達成理想成效仍具高度挑戰。

針對少年保護與被害人權益的權衡,林坤志法官指出,每位法官都期盼能在給予少年自新機會的同時,也為被害人提供實質補償。然而,生命與心理的創傷往往無法單靠被告的行為完全彌補,因此在審判過程中,法官必須更加重視被害人的聲音,竭力避免其在司法程序中受到二度傷害。

<註一>前科塗銷制度:針對少年案件,在執行完畢後,少年法庭會主動通知相關機關,依法塗銷其刑事紀錄與檔案,確保少年未來在申請「良民證」時不顯示相關資訊,以輔助其重返社會。若未依規定塗銷或無故提供少年資料者,可能被處以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