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李虹誼/綜合報導】
台灣《人工生殖法》迎來二十年最大變革,修正草案擬放寬對象,賦予單身者與女同志配偶生育自主權。然而法律鬆綁僅是起點,受術者仍面臨資訊揭露不透明及評估門檻不一等挑戰。在平衡隱私、知情權與子女權益的同時,如何回歸教養本質,成為修法的關鍵。
《人工生殖法》邁向多元保障
自2007年《人工生殖法》上路以來,人工生殖技術被鎖定在「異性婚姻夫妻」的框架內,這項限制使得有生育規劃的未婚女性與同志族群無適用法令,引發大眾對於女性生育自主權是否與婚姻關係過度綁定的討論。在舊法規範下,女性對其生殖細胞的支配權受限於法律對家庭形式的單一想像,即便女性可以自主凍卵,若要「解凍使用」卻必須經由其配偶的同意,這種限制模糊了女性作為生育主體的獨立性,使生育計畫被迫成為制度下的被動選擇。

《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預計放寬適用對象,將單身女性及女同志家庭納入,象徵政府對個人自主生育的保障。【記者 李虹誼/擷取自CNEWS匯流新聞網YouTube頻道】
然而,隨著社會結構與家庭觀念的變遷,現行法規難以回應未婚、離婚、喪偶女性及女同志配偶對於經營家庭生活的基本權利與需求。2025年12月,行政院通過《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迎來該法上路近二十年來最大規模的修法。此次修正放寬了適用對象,將單身女性與女同志家庭納入人工生殖的範疇。這項變革不僅回應了長期以來的社會需求,更代表政府對於人工生殖的定位,已從過去「解決不孕」的醫療配套,逐步轉向對「生育自主」的法制支持。

《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於2025年12月函請立法院審議後,仍在相關審查階段。【記者 李虹誼/製圖】
合法僅是第一步 資訊揭露與評估門檻的挑戰
已婚女同志林曉伶指出,若要前往國外進行人工受孕,過程中不僅要克服語言隔閡與頻繁請假的排班壓力,費用更是百萬起跳,並非所有人都能負擔。若《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通過,將能有效降低求子過程中的經濟與時間成本。
但在法律門檻可望鬆綁之際,合法使用醫療技術僅是第一步,目前草案對於捐贈者資訊揭露的限制,也反映了受術者家庭未來在身世告知上所面臨的焦慮。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以下簡稱同家會)倡議專員李欣說:「草案中的血緣知悉權,可能更著重在知道這個人的醫療資訊等等。」她表示,現行制度僅揭露身高、血型等基本資訊,缺乏國外常見如捐贈者的興趣、價值觀或捐贈初衷等「非可識別身分」<註一>的善意資訊,這也反映出法規過於強調血緣的醫療功能,卻忽視了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對捐贈者人格特質與生命背景的認同需求。李欣舉例表示,同家會曾接觸過兩位皆為自然捲的準家長,因考量自然捲日常照顧太麻煩,在篩選精子時特別選擇直髮的捐贈者,李欣說:「孩子長大難免好奇自己為什麼與媽媽不同,如果能有善意資訊回應,反而能讓孩子理解,原來媽媽當初是基於愛的想像與規劃才做出這個選擇。」
然而,這份資訊揭露的不透明性,也體現在受術者受限的選擇權上。草案第十八條規定醫療機構不得依受術配偶或未婚女性之要求,使用「特定人」捐贈之生殖細胞,這意味著受術者在缺乏對捐贈者具體認知的情況下,不具備篩選或指定的權利,僅能透過醫療機構進行媒合。依照現行規範,院方必須先對捐贈者進行全面性的健康檢查與相關評估,確認其沒有愛滋、梅毒等性傳染疾病,也需深入了解家族遺傳性疾病病史,以落實初步的把關。
林曉伶表示,目前台灣對精子捐贈者的資訊透露確實不足,雖然對健康狀況較不擔心,但仍渴望了解對方的學歷背景與專長。她說:「如果能知道捐贈者的個人特質與背景,未來在小孩的教育上,也有助於我從不同面向切入,幫助孩子探尋興趣跟志向。」
除了資訊揭露的限制,草案對於不同家庭形式的評估門檻也引發疑慮。根據《人工生殖法》草案第八條關於「未婚女性」之立法說明提及,參考我國長工時之勞動環境,應詳細檢視其照顧子女能力及家庭支持系統<註二>。雖然法條說明雙親家庭也需評估,但特別強調未婚女性要「詳細檢視」,恐會造成未來實務上單身者面臨更嚴格的篩選門檻。李欣說:「如果我們期待所有受術家庭都有好的支持系統,那就是所有人都應該檢視,不該只針對單身女性設定特別標準。」儘管修法方向獲得肯定,但實務上的審核標準是否公平,仍是修法後的一大挑戰。
《人工生殖法》下的倫理拉鋸
針對外界擔心評估機制恐淪為歧視同志或單身者之工具,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公共衛生碩士學位學程副教授雷文玫建議法條可新增「不得以父母之性傾向或婚姻狀態,作為認定違反子女最佳利益之唯一理由。」之保障條款。她舉例,英國在剛開始建立該機制時也有相關疑慮,故採用「負面表列」<註三>的方式,具體審視受術者是否具有酒癮、藥癮或兒童虐待紀錄等明確不利於兒童成長的因素,藉此確保法律初衷是守護生命健康,而非針對受術者身分進行篩選。
面對《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擬放寬適用對象的討論,如何透過法制面平衡捐贈者隱私、受術者資訊知情權,並落實人工生殖子女的權益保障,成為法條修正的關鍵。TFC台北婦產科診所生殖中心副院長譚舜仁說:「許多捐贈者的初衷是基於善意協助,如果未來資訊過於透明,對受術家庭與捐贈者雙方,都可能造成預期外的衝擊。」對於第一線醫師的擔憂,雷文玫表示,台灣現行制度維持高度匿名,背後交織著許多社會倫理與降低各方心理負擔的考量。她指出,匿名制度首先是為了維護受術家庭的穩定與親子關係。「因為社會對『不孕』一詞仍帶有負面標籤」雷文玫說。透過匿名隔離捐贈者與受術者,能保護父母在養育子女的過程中,不必擔心第三方介入,有效降低「非親生」身分可能帶來的社會污名壓力。
然而,在受術家庭渴望提升資訊透明度,過度的資訊揭露也可能延伸出對「基因決定論」<註四>的討論。雷文玫指出,若法律提供過於詳盡的學經歷或專長資訊供受術者挑選,容易使父母對小孩的期待產生過於具體的想像框架,一旦孩子成長後的表現不符當初「挑選」時的期待,這種落差可能對親子關係造成干擾與傷害。「比方說我期待這個小孩就是要漂亮、要高、要聰明,結果後來不是這樣。」她說。雷文玫認為,《人工生殖法》修正的過程,應該思考如何透過法律配套與社會輔導,協助受術家庭回歸生命教養的本質,確保這套醫療技術在擴大適用對象後,能轉向建立更具包容性的家庭環境,而非淪為變相的商業化篩選。
脫離身分限制 讓不同家庭在法制下安心成家
隨著《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進入修法程序,許多女同志伴侶與未婚女性都在期待法案通過,希望能依據自身規劃安心備孕。然而,這份對新生命的期盼,在現實中卻必須面臨法律進度不確定的考驗。李欣說:「我們對準家長的建議,通常是回到個人的生育計畫,評估自己在幾年內想完成目標,以及身體狀況最佳的期間,來決定是否要規劃去海外做人工生殖。」她指出,由於法案最終通過時程仍是未知數,對於許多規劃生育的女性而言,「等待」本身就是一種難以估算的精神與生理成本。
在法律逐步健全的過程中,回歸生育的本質,除了法制的爭取,更包含對每一個獨立生命的尊重與期待。林曉伶說:「每個孩子都是獨立的個體,他們不一定會遺傳生理父母的特質,我們不能依據喜好的特質,就想把孩子雕塑成自己喜歡的模樣。」她表示,建立一個有孩子的家庭,初衷應該是希望可以和心愛的另一半一起孕育新生命並陪著孩子一起看世界及體驗人生。不論孩子的個人特質為何、具備何種天賦,都是家長在健全的法制與愛的支持下迎接而來的寶貝。

同家會盼法規打破身分限制,讓單身女性與同志群體不再受困於時間壓力,平等享有成家權利。【記者 李虹誼/攝影】
針對未來方向,李欣表示,同家會將持續進行倡議,讓大眾與立法者理解不同群體所面臨的時間壓力。藉由持續的社會對話與法規調整,讓生育脫離身分的限制,讓不同形式的家庭都能在專業醫療與社會支持下,平等享有安心成家的權利。
<註一>非可識別身分:指無法單獨用來追蹤、聯繫或識別特定自然人身分的資料。這些資料即使經過處理,也難以對照出特定當事人。
<註二>家庭支持系統:指家庭成員內部與外部環境互動所構成的網絡,旨在提供情緒、實質的資源,以維護家庭運作、提升成員福祉及解決危機。
<註三>負面表列:是一種管理或規範模式,明確列舉「禁止」或「限制」的事項,只要未列在清單中的事項,通通被推定為「允許」。
<註四>基因決定論:認為人類行為無論是在胚胎發育還是學習中都直接受個體基因或其生理組成部分的控制,而非通常受環境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