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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數低 中央擴大租屋補貼

發布日期 : 2022-10-15

【記者 幸岳廷/中正大學報導】

政府為照顧租屋弱勢而通過「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然而,申請人數卻因不及預期而延長申請期限,租屋人害怕被房東漲房租或未來不續約,房東則害怕著查漏稅等問題,顯然在政府美意的背後,現實層面卻不盡如此,其背後的原因值得我們深究探討。

政府祭出補貼 盼減輕租屋負擔

近幾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加上資金浪潮與低利的環境下,民眾無論是租屋抑或是買房的成本都非常高。因此政府為減輕租屋族負擔,行政院於今年7月核定「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總時長為期四年(111至1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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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推出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其申請日延長至10/31日。【記者 幸岳廷/擷取自內政部營建署網站】

內政部營建署指出這次的租金補貼政策主要有以下特色。

第一點是補助戶數的擴大,從原先的12萬戶提升至50萬戶,相對的該案的補助總額也從原先的一年57億元提高至300億元。

第二點是為特定族群加碼補助金額2至8成,其對象包含20至35歲單身青年提高1.2倍、新婚家庭提高1.3倍、育有未成年子女之家庭按生育人數提高1.4倍、經濟弱勢與社會弱勢提高1.4倍及1.2倍。

第三點是放寬申請資格門檻,由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須在各地最低生活費金額2.5倍以下,放寬為3倍以下,另所承租之住宅也從合法住宅改為部分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的未保存登記建物(如頂樓加蓋)也可申請。除此之外,新戶可直接上專案計畫網站進行申請,過去已有申請舊版租屋專案的也可透過系統直接帶入內政部和衛福部所提供的資料,不須再額外進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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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針對特定族群給予租金金額加碼。【記者 幸岳廷/製圖】

租金補貼領不到 租屋族表示無奈

即使規定上申請租金補貼的房客不須徵求房東同意,只要檢附有效租約及存摺影本,即可提出申請,但申請可能造成房東或房屋的弊端揭露,而有不少承租人害怕房租遭到調漲甚至是到期之後不續約。

面對租金補貼政策的美意變成看得到吃不到的窘境,住在嘉義民雄地區的租屋族陳瑋安先生無奈地表示,即便他知道房東如用不當漲房租等手段來限制其申請租金補貼是可以提出檢舉與申訴的,然而他卻不認為因此與房東關係交惡或跑相關申訴程序會符合成本,該如何提升房東接受申請意願才是該政策的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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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上路後仍有不少租客害怕遭到房東調漲租金而不敢申請租屋補助。【圖片來源 Pixabay/提供】

唯恐申請津貼惹麻煩 房東感為難

該專案並非是沒有配套措施的,為鼓勵房東配合房客申請租金補貼,讓房東自動成為公益出租人,並享有租金所得免稅額每月1.5萬元、房屋稅與地價稅稅率皆比照自用住宅稅率等租稅優惠,然而房東卻仍有不少利益上的考量,使其仍不願意接受房客的申請。

嘉義地區的房東李先生表示,房東將房子出租之後須依照國家規定繳納租賃稅與將租金收入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合併計算,所以通常拒絕讓房客申請的原因有兩個,第一是建物屬於違法,第二則是害怕被查到無正常納稅。從出租方的稅收角度來看,初期買房投資時要繳稅,賣房要繳稅,中段持有物件時要繳交租賃、房屋及地價稅。再者若貸款需還款利息費用與為永續經營的相關修繕費用與人事成本。

畢竟賠錢的生意沒人要做,如果沒錢賺房東會降低提升居住品質的意願,進而影響到承租人形成惡性循環。對此,李先生認為調整稅率或者免除租賃稅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計算較有可能達到承租兩方雙贏的效果,他表示納稅本該就是身為公民的義務,但應該根據實際情況來訂定,才不會導致逃漏稅情況的發生,進而導致該項政策的美意變成出租與承租方間的不愉快。

實現居住正義 多方仍需努力

據承租與出租兩方的觀點來看,承租方認為即便申請門檻放寬、也不須房東同意,房客敢不敢申請卻又是另一回事,制度的不夠完善讓承租人仍會擔心遭到報復;出租方則認為政府稅收制度應該有所調整,不應該完全把租金補貼政策的問題完全歸咎於出租方的逃漏稅行為。

台灣的租屋黑市短時間內無法解決,該如何實施更完善的制度來實現居住正義,同時又能保障出租方的利益,是未來政府要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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