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學生代表 代表了誰

發布日期 : 2023-01-07

【記者 王仲愷、黃若欣/中正大學報導】

https://youtu.be/soPCJdLPFLE

片長:9分34秒

國立中正大學校方提議將校務會議學生代表,從目前由學生會依其自治條例選舉產生,改回由學務處和各院訂定選舉作業規定,對學生自治造成重大影響,因此引起學生會以及多位教師反彈,然而在雙方幾經討論後依舊無法達成共識,校方仍希望透過校務會議投票表決。

校務會議修法 比例分配成癥結

國立中正大學校方在111年10月24號的第139次校務會議上,提出了校務會議規則修正案,主要提議為將全校直選的學生代表名額,改為由各院自行辦理,引起了學生自治上的極大爭議。

大學法第15條規定,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應經由選舉產生,且人數不得少於全體會議人數十分之一;而目前中正大學校務會議中共有185位代表,其中19位為學生代表,學生對校務的參與就是透過這些學生代表。目前中正大學的學生代表依學生會的自治條例產生,包含學生會會長和副會長,另外6位由學生會提名,其餘11位則由全校學生直選。然而,由於學生代表參選人數不足,前幾年有出現學生代表集中在社會科學院的情形,因此校方擬定將學生代表的三分之二改為依比例分配於各學院,並由各學院推選,以確保學生代表的比例代表性。

國立中正大學秘書室主任秘書 楊宇勛:「我是覺得各學院至少要一個名額,這是起碼的,因為像這13位,像110年理學院沒有半位代表,那工學院人數最多卻是只有1個代表,管理學院也一樣。學生會有他的考量點,但是我們有我們的堅持點,我的堅持點很簡單就是,最好是全校普及的、平均分配的,而且就算工學院的參與稍微低一點,但是也要試圖,你一定要有他若干的保障,你不管他們有沒有參與,也要保障。」

對於校方的修正案是否能解決比例代表性的問題,中正大學的學生也各有看法。

國立中正大學成人及繼續教育學系學生 簡以勒:「應該會吧,因為畢竟如果是學校辦理的話,應該每個老師也會知道,每個老師應該就會去跟每個學生再說一次,可能大家就會比較能夠接收到訊息。」

國立中正大學生物醫學科學系學生 蔡佳家:「就感覺如果就算硬是,不要講硬是好了,就真的有一個人出來的話,那他真的可以代表到這個院其他學生的意見?而且院的話它其實感覺還是有很多科系在的。」

校方以學生代表所屬學院分布集中難以呈現學生多元聲音與觀點為提出這次修正案的主要原因,然而針對這一點,學生會與教師會皆提出了質疑。

國立中正大學秘書室主任秘書 楊宇勛:「他們會覺得這是學生的權益,但是這也事關於我們全校的學生代表的比例性,還有多元性,這個也很重要。」

國立中正大學學生會會長 陳紹安:「我們現在的校務會議應該是全校一個選區,所以那都是你的選區,你不可能特別去袒護社科院。我用立法委員來舉例好了,大部分的現在的政治學者都會比較偏向說,立法委員應該是要對整體的利益著想,市議員才去維持那些地方的利益就好。」

國立中正大學教師會代表 陳光輝:「我們可以考慮到性別的差異,我們考慮到不同學制,比如有碩班生、有博班生、有在職專班生、大學部學生,這樣的差異為什麼不考慮?為什麼只考慮院?」

學生代表從何來 獨立性需展現

中正大學在過去的校務會議規則第3條中訂定,學生代表由學生事務處依規定以選舉產生,而在107年校務會議的討論後,規則修改為學生代表由學生會依其學生自治法規選舉產生。當時提案修正的原因是學務處並非由公開選舉產生學生代表,而是各院行政單位自行指派,不符大學法要求,而現在校方提案將直選代表回到各院推舉,不免又出現了同樣的疑慮。

國立中正大學校務會議學生代表 周俊良:「在106年修這個法之前,也是一樣是跟就是委託給各系所來辦這樣子,但是校方其實不知道為什麼他們其實並沒有拿出來說,好啊那既然說由在這之前都是由各系所來辦,那些投票率高嗎?還是說你根本不是透過選舉的方式選出來。」

國立中正大學教師會代表 陳光輝:「我們會單獨一塊學生代表出來,就是我們需要有學生的獨立的聲音出來,相對於教師、相對於行政單位,要一個學生獨立的聲音出來。那當你把這個名額放到院裡面的時候、由院來產生的時候、我們不確定這個學生代表如何產生的時候,它是不是還是代表學生的意見?」 

立法委員 范雲:「學生會擔心,到時候推選不成會不會變成就是說不知道是各學院院長還是怎麼樣,就是說他們非常的憂慮,會不會造成校園民主的倒退。」

在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上,立法委員范雲接受陳情指出了中正大學校務會議規則修正案的問題,增加了中正大學校方對本案的重視,讓本案成為下一次校務會議中首要討論的焦點。

交付專門委員會 有待共識與互信

在中正大學111年10月的第139次校務會議上,除了學生會持續發言希望能說服校方,多位教師也提出了反對意見,最後因為爭議越來越大,決議裁定交付專門委員會進行協商。但在經過2次的委員會後,即使學生會提議修改自治條例以滿足校方需求,校方依然希望透過下一次的校務會議對修正案進行表決。

國立中正大學學生會會長 陳紹安:「就是因為這個我們自己的自治條例就可以處理,那我們就有把自治條例想要怎麼修改給他們看,然後我們就修成說每個院至少會有2個學生代表,然後最多就是4個,然後可是我們跟他們講了這個以後,他們還是就是沒有要撤案,所以我在猜他們根本就不是因為某個院的學生代表太多,我覺得就是單純他們想把這個權利收回去而已。」

國立中正大學秘書室主任秘書 楊宇勛:「學務處現在比較主張說,可能那個學校的資源系統比較多,可能由學務處或是秘書室,或是直接由資訊處來舉辦的那個網路上投票,這樣子比較能掌握各學院的比例代表制,因為交由各學院辦,或是那個學生來辦,我覺得可能會又陷入現在的這種局面。」

學生參與度低 根本問題如何解

引起中正大學校方疑慮的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例問題,來自於直選的參選人數不足,而造成目前情況的根本原因就在於學生參與度低落。如何鼓勵以往自治風氣較低的學院中的學生主動參與校務會議,是中正大學校方和學生需共同解決的問題。

國立中正大學學生會會長 陳紹安:「因為我們現在的法律(自治條例)裡面就有保障說,你只要出來選,就是每個院就至少會有1席。所以那個問題應該是意願的問題,不是說我們刻意要霸佔名額。就是理工學院一個人都沒有出來選,那他們當然拿不到那個保障名額,你今天如果把權力收回去學校,還是沒有人出來選,這個問題要怎麼處理?這不是說權利收回去學校就可以處理的。」

國立中正大學校務會議學生代表 周俊良:「我覺得這個投票率低的話其實我們也必須共同面對難題之一,當然我覺得校方應該是要選擇去跟學生會一起合作,而不是說直接把學生會事務直接拿走然後自己去辦這樣子,這基本上只要一想還是就覺得說,好像有一點不合理。」

國立中正大學教師會代表 陳光輝:「當然是學生會這邊負責辦,可是校方可以做什麼來讓這個資訊更完整的呈現,讓每一位學生都接收到,讓最多的同學能夠接收到,可以去理解到這件事情,我覺得學校可以去想這件事情,而不是直接去把名額移到院裡面來。」

國立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系主任 劉黃麗娟:「有一些學生會所提出來的很多議題其實都是有助於學習的、有助於讓生活更舒適的,然後讓校園更安全的,我們就去用這些方向來吸引更多其他學院的學生,所以我還是覺得是在那個,就是學習做組織這一塊,會是學生會的重要的課題。」

流會導致緩議 提案結果待續

本次修正案在111年12月26號進入第140次校務會議討論,但由於學生代表鑒於自身人數較少處於不利,反對校方透過投票來表決本案是否通過,於是集體離席,再加上當時已有多位教師代表因時間上無法配合而離席,使得校務會議總人數不足以繼續會議,最後校務會議流會,本案只能緩議。

這次的事件不只是校務會議上正反方的爭論,更是關乎到中正大學全體學生的權益,期望未來學生自治能有更多學生關注並主動為自己發聲,才能讓學生代表確實代表出自己的意見。

1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