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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保障? 校園的勞權爭議

發布日期 : 2023-06-03

【記者 韓栢希、劉祐呈/綜合報導】

https://youtu.be/7h9Plm6TwrA

片長:3分00秒

在校園內工讀是許多大學生賺取額外收入的方式。相較於校外的工讀,校內工讀由於具有環境相對安全且穩定的特色使其受到許多學生的青睞。但是在安全和方便的優點之下,許多學校藉由將學生通報為學習型助理來省下部分支出,使學生權益受損。

校版徵才有爭議 學生工讀有標準

近期國立中正大學秘書室於全校版上張貼了一則徵求長期網頁維護工讀同學的貼文。在徵才條件相對較高的前提下,卻僅只有176台幣的時薪,引發同學熱烈討論。而在這個議題被熱烈討論的同時,也不禁讓人好奇學生在挑選工讀時的標準為何。

國立中正大學化學工程學系三年級 羅同學:「沒有學貸的負擔,會找工讀就是賺零用錢。那當然是輕鬆然後可以拿錢比較好。」

國立中正大學生物醫學科學系三年級 宋同學:「我在追求工讀的過程中我會比較注重時間上的彈性安排。」

除了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之外,校園工讀的環境也是它的一大優勢。

國立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副教授 吳啟新:「原則上來說校內工讀應該是對學生來說比較安全而且穩定的。」

校園工讀有區分 學習型與勞僱型

不過,由學校所開出的工讀機會有時也會出現學生勞動權益受損的情況。根據勞動部所發布的「兼任助理指導原則」中將兼任助理區分為學習型以及勞雇型,兩者所擁有的權益和受到的保護並不相同。而如何區分這兩種兼任助理則是每一位工讀生都應該要具備的知識。

國立中正大學學生會學生權益部部長 戴莘:「(學習型)一個是課程學習,(例如)去當這個教授的研究助理,(目的)可能是要完成這個課程或是他去當助教協助課程進行。就是說他今天是去跟教授學習的。除了課程學習之外還有一種叫做服務學習,是為了要增進社會公益,不以報酬為目的則是屬於服務學習。而勞雇型則是除了學習型之外就是勞雇型。」

通報與實際有差異 影響學生權益

然而,有許多學生明明具有明確的勞雇關係,卻被學校通報為學習型助理而非勞雇型助理,因而損失了許多應有的權益。由於學習型助理並不適用勞基法,在工資方面就沒有辦法被法律保障。

中國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教授 李健鴻:「他(學習型助理)就不適用《勞基法》。時薪制照《勞基法》規定就是雇主至少要支付勞動部公佈的基本工資時薪,問題是你必須適用《勞基法》才可以要求雇主要依勞動部公佈的基本工資時薪來支付薪資給學生。」

除了工資沒有辦法被保障之外,學習型助理各式保險的缺乏也是很嚴重的問題。

中國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教授 李健鴻:「既然不是僱傭關係,他自然也不用幫你投保勞保(勞工保險)、健保(全民健保)和就保(就業保險)。這樣勞工發生各種風險事故,就沒有辦法要求政府支付三種法律要求的保險給付。」

尋找工讀機會 簽署合同須謹慎

在校內工讀具有許多的優點,舉凡地理位置、工作環境等等都是學生選擇在校內工讀的理由。然而,伴隨著種種優點的校內工讀卻存在兼任助理認定的陷阱。同學在尋找工讀機會,簽署勞動關係合同時務必要再三確認,避免損害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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