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法通過 明年將開徵碳費
【記者 曾語如/嘉義民雄報導】
氣候變遷問題一直是現今社會關注的議題,歐盟及全球超過130個國家,已宣示或評估淨零排放,台灣也因應這樣的趨勢在今年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明定台灣在2050年達成溫室氣體淨零排放。此外,還擬將分階段針對排放溫室氣體的排放源徵收碳費。
修正氣候法 邁向淨零排放
立法院於今年一月三讀通過了《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簡稱氣候法),明定我國應在2050年達成溫室氣體淨零排放,成為未來氣候治理的主要法律依據。此次修法主要有三個重點。第一,將原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2050年排放量降為2005年排放量的50%以下,修正為2050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第二,此次《氣候法》新增了碳費機制,將分階段對直接及間接排放溫室氣體的排放源徵收碳費。第三,增訂了氣候變遷調適專章,雖未有具體規劃和政策框架,但仍期許與各單位合作,以行動改善遭受氣候變遷衝擊的族群,完善其人權及調適能力。
立法院於近期修正《氣候法》,期望在2050達到淨零排放。【記者 曾語如/製圖】
分段徵收碳費 鼓勵企業自主減量
碳定價制度可透過經濟誘因促使排放減量,是國際公認重要的減碳策略之一,而本次修法也增訂對國內碳排放源徵收碳費。根據《氣候法》內容,碳費規劃採分階段徵收。第一階段會鎖定年排放量逾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的287家「排碳大戶」,如發電、鋼鐵、半導體或水泥等占台灣碳排放最大宗的產業。法案同時也開放企業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並給予優惠,只要達成指定的減量目標,就可適用優惠費率。而徵收來的碳費收入將納為「溫室氣體管理基金」,專用於執行溫室氣體減量及氣候變遷調適等用途上。但碳費的開徵時限、具體費率等仍有待環境保護署制定更詳細的徵收子法。
碳費將於2024上路,更詳細的徵收標準還有望環保署訂定。【記者 曾語如/製圖】
碳費碳稅比一比
國際上常用的碳定價工具有2種,一種是總量管制與碳交易,另一種則是以價制量的碳稅或碳費,而此次政府修法將開徵的碳費和碳稅又有什麼差別呢?碳費和碳稅相同的點在於其都是針對溫室氣體的排放來徵收費用,目的都是希望能降低碳的排放量;而差異點在於負責徵收的機關不同,碳費是由環保署依據《氣候法》來徵收,而碳稅則需由財政部另外擬定碳稅法來徵收。此外,用途上徵收來的碳費僅能用於專門的污染防治上,而碳稅為政府財政的一部分,因此用途並無限制。但中央研究院經濟所兼任研究員蕭代基也對此提除了疑慮,他說:「因碳費受大法官解釋令對於環保規費收入使用的限制,使得各種環保規費費率都很低,將促使污染源減量的誘因降低,可能會造成只要付錢就能繼續排放的問題產生。」
減少碳排 人人有責
台灣修法明定我國應在2050年達成溫室氣體淨零排放,而「淨零排放」指的是在特定一段時間內,全球人為造成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扣除人為移除的量等於零,也就是説淨零並不是不排放,而是盡力讓人為造成的溫室氣體排放極小化,然後利用各種負碳技術移除已經存於大氣中的溫室氣體。要達成此目標並不能只看碳費的徵收,需要靠的是各種的工具及規範,包括經濟誘因、行政管制、除碳技術的研發等來努力達成淨零排放的目標,除此之外也須民眾一同重視碳排的問題,從小部分開始做起。民眾蔡先生也表示,在得知政府將開始實施碳費的徵收後,也開始更加注意自己的行為是否會造成更多的碳排。期許在各界的努力下,台灣能達成2050淨零排放的目標。
能否達到2050淨零排放,仍需社會一同努力。【記者 曾語如/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