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歷經25年 社會福利基本法三讀

發布日期 : 2023-06-10

【記者 杜凱茹/綜合報導】

近年來,身心障礙者、兒少、老人、家暴、性侵害防治及社會救助等相關法規都有大幅度的修法。為了將我國社會福利制度更完善的統整,並滿足民眾的社會福利服務需求,今年5月《社會福利基本法》三讀通過,期盼能實現一個公平分配、照顧弱勢、居住正義的社會。

完善社福制度 台灣第九個基本法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認識到社會福利的重要性,並將其視為建設公平、平等和可持續社會的關鍵要素。歷經25年的努力,立法院於今年5月5日三讀通過《社會福利基本法》,此法將我國過去的社會福利做一個總則性、政策性的統整制定,是台灣的第9個基本法,全文共31條,主要確立我國社會福利基本方針,健全社會福利體制及保障國民社會福利之基本權利。

1

從民國八十七年的全國社會福利會議,開始有《社會福利基本法》的呼聲,已經走了25年。【圖片來源 衛生福利部/提供】

本法明定社會福利的定義,涵蓋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津貼、福利服務、醫療保健、國民就業及社會住宅福利事項,福利服務應「以人為本、以家庭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礎」,而各級政府應寛列社會福利經費,針對資源不足地區優先規劃興辦,依各地區需求人口屬性、社會經濟條件、地理環境因素及資源配置等,充實社會福利專業人力,並建立專業人員相關管理制度,推動區域均衡發展。此外,本法也明定中央政府應考量國家政策發展方向、經濟與社會結構變遷情況、社會福利需求及總體資源供給,訂定社會福利政策綱領,並至少每5年檢討一次。而各級政府對於社會福利支出之負擔,則依各該法律之規定,中央政府對於重大社會福利政策,得衡酌各地區人口分布、財政能力及其他情形,酌予補助。

2

考量民眾對社會福利的需求,本次立法從社會福利內涵、資源分配及社會責任等面向,訂定一套社會福利總則。【記者 杜凱茹/製圖】

明文規範資源投入 官方民間合作

除了基本方針等綱要式條文外,長期致力於倡議社會福利相關議題的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孫一信指出,此法主要補強以下重點,第一,將「社會住宅」納入社會福利的範圍,並規定政府應對於有居住需求之經濟或社會不利處境之國民,提供宜居之住宅、房租補助或津貼、租屋協助,保障國民居住權益。第二,此法明定各級政府委託辦理福利服務前,應邀請社會福利事業及使用者代表,針對委辦事項溝通協商,是政府和民間邁向夥伴關係的里程碑。第三,各級政府應以首長或其指定之人,成立社福政策審議會。第四,各級政府應在各級國土計畫、都市計畫擬定及通盤檢討時,保留並提供社福用地及空間,並以通用設計原則建置。第五,人民之社會福利權利遭受侵害時,得依法尋求救濟,將民眾的需求引導到整個訴訟體系裡處理。

3

本次立法將「民間接受政府委託時,應有公平合理的協商機制」納入,期許官方及民間攜手提供服務。【記者 杜凱茹/製圖】

針對本法,持續協助被害人爭取福利的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也給予肯定,她表示,過去預算不夠時,社會福利措施經常有所疏漏,但本法明確規範各級政府應該對於社會福利政策的推動投入資源,提供必要的支援和保護。

盼資源整合 改依個人需求更適當

而對於《社會福利基本法》第八條將福利服務界定為「以人為本、以家庭為中心」,杜瑛秋認為部分個案若「以家庭為中心」會不太合適,她提出兩點原因,第一,在婦女救援基金會協助人口販運、數位性暴力被害人申請補助的過程中,政府單位會要求被害人提供父母的財稅資料,將家庭的財產納入計算,但不是每位被害人都能夠獲得家人協助支持,因此被害人無法申請律師扶助、緊急生活補助,實務上已經造成需要服務者無法獲得協助的困境。第二,不少家庭暴力、性別暴力與親密關係暴力的施暴者就是枕邊人,如果以家庭為中心,可能導致被害人再次受到傷害。台灣之前針對這類型保護性案件等都是以被害人為中心,新立的《社會福利基本法》作為社福之基本,會影響各種相關福利政策與補助,因此應該以個人為主體,依個人的需求提供最適切的福利服務或社會救助。

孫一信也強調,針對不同個案應有不同考量,對於上述被害人與無家者而言,確實應回歸個體本身,但若是同個家庭中有多位需要幫助的成員,再切割成長者、婦女、身心障礙者、兒童等不同對象去提供服務,恐怕無法解決家庭同住成員的問題,因此若是能整合資源,由同個單位去接洽,能更提升整體效率。

各界攜手合作 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社會福利在現代社會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它體現社會的價值觀,並有助於凝聚社會、實現公平正義。社會福利的推行需要政府、民間組織和個人共同努力,以確保福利資源的連結整合,建立公平、穩定和關懷的社會福利體系。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