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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選之人何時播 公視中立遇兩難

發布日期 : 2023-10-21

【記者 曾富謄/綜合報導】

以臺灣選舉、政治幕僚為題材的劇集《人選之人—造浪者》,原本將在近期於公視播出,卻遇上劇中演員賴佩霞宣佈投入總統大選,其劇中形象與候選人身份的重疊,以及法律對公視的限制和中立的要求,使得作品出現是否延播的爭議,公視更為此舉行了意見交流會。

公視劇集是否延期 爭議涉多層面

由公共電視(以下簡稱公視)和大慕影藝製播的劇集《人選之人—造浪者》以架空背景的臺灣選舉為題材,從幕僚們的工作出發,用不同角度呈現對臺灣人而言十分熟悉的政治活動,今(2023)年 4 月在 Netflix 上線後便引發熱烈討論。不過,原訂 10 月 28 日在公視開播的《人選之人》,近期卻遇上劇中演員賴佩霞宣佈擔任鴻海創辦人郭台銘的副手,投入即將到來的 2024 總統大選,引發是否應該延期播出的爭議。

由於此次爭議牽涉到多個層面,公視董監事內部也出現不同的聲音,公視便在 9 月 22 日舉辦了意見交流會,希望開啟社會對話,讓管理團隊有更多思考。但問題的複雜性,也使得正反雙方爭論的並不只是「正不正確」這麼單純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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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選之人—造浪者》是否延播之爭論點,可看到這次事件中,不同因素相互牽連導致的複雜性。【記者 曾富謄/製圖】

法規限制多 各方眾說紛紜

造成本次爭議的核心問題,除了演員投入選戰與其在劇中候選人形象的重疊之外,一大原因在於相關法規的限制,《公共電視法》(以下簡稱《公視法》)第 36 條第 7 項便規定「不得為任何政黨或宗教團體作政治或宗教之宣傳」,《廣播電視法》則明文禁止播送由政府出資製作,且有候選人參加的內容。但《公視法》在這些限制之外,也包含要製播多元內容、促進公民社會發展等目標,《人選之人》以政治為題材,原訂的播出日期又十分接近中央選舉委員會開始正副總統參選登記的時間點,這使它涉入了當下的公共議題,可以說是符合《公視法》提出的目標,但此次爭議也和這種涉入相伴而生。公共電視董事劉昌德教授便表示,應該要思考有無不延播且不違法的方法,趁選舉期間,大眾在乎這件事的時候就播出並引發討論,如果延到選後才播就是放棄了作品的影響力。

對於《人選之人》要如何在目前的情況下發揮影響力,該劇導演林君陽認為,因為在 Netflix 上已經播過,作品的公共影響力已經發揮出來,經由這一次的事件,它其實是更被看到了,比較需要討論的是公視的法規是否夠完善,以及面對這次的特例事件有無修法的可能。

針對《公視法》規範和目標間發生的衝突,公共電視監事黃銘輝副教授在交流會中指出,看法條時應該要想是否有合適的思維順序,《公視法》中這次引發爭論的規範,是為了避免公視介入政治思辨,結果卻造成扭曲、負面影響,如果拿達成目標這點來解釋不應該延播,論述上可能會碰到障礙。他也提到,比較希望先推動修法,而不是在法律解釋有疑義的情況下去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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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和本次爭議有關的條文,可見立法精神與對公視的規範間可能存在的衝突之處,也是爭論的重點之一。【記者 曾富謄/製圖】

劇集延播 臺灣媒體產業恐開倒車

除了法規的問題外,此次爭議中另一個被關注、討論的重點在於如果延播,是否會對未來公視的節目製播,乃至整個臺灣影視產業的創作空間造成影響。交流會中,反對延播者認為這樣做是在自我審查、設限,可能會造成臺灣的媒體產業向後退。支持延播的一方則強調公視的力量需仰賴其中立形象來維持,且這次爭議是背景、時機的巧合造成的,問題也不是出在製作上,不會因此縮減創作的自由。

從製作方的角度來看,林君陽導演表示,公視在沒有商業利益的考量下,對創作的框架其實是相對寬鬆的,且近幾年和公視的合作都讓他感到非常地友好、尊重,對題材不會有什麼限制,也很感謝它們對創作可能性的開放態度,導演說:「我其實不會覺得說,不管《人選之人》有延播或沒延播,會對於接下來的,所謂的創作或合作有什麼樣子的不同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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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為本次爭議所舉辦的意見交流會,邀請了董監事、資深媒體人、產業代表以及民眾,共同討論可能的解方。【記者 曾富謄/擷取自 Youtube 公視 網路直播頻道】

爭議促公眾討論 不一樣的影響力

無論是支持或者反對延播,雙方都提出了自己對於公共電視的任務、角色的看法,以及各自擔心的問題,如法規限制、對公視與媒體產業的影響等,希望共同找出最好的應對方式。交流會的尾聲,公視董事長胡元輝也表示,因為公視屬於國民全體,才會邀請大家一起討論,顯示出公視對其公共性的理念和堅持,且就像林君陽導演提到的,經由這次事件,《人選之人》其實是更被看到了,可以說,不論最終公視選擇的播放方案是什麼,針對此次事件的公眾討論和對《公視法》規定的再次檢視,都已經讓這部作品用不同形式發揮了公共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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