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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案增攜壓力 民雄工地稅開徵

發布日期 : 2023-12-09

【記者 陳宇軒/嘉義民雄報導】

由於投資需求上升、建案增加,嘉義縣民雄鄉公所在修繕與維護道路上經費壓力增加,因此擬參考太保市前例,依據《地方稅法通則》規定,制定「建築工地臨時稅自治條例」,針對500平方公尺(約151坪)以上之新建案課稅。

工地稅草案通過 已進立法程序

1民雄鄉建案數量上升,令地方基礎建設修繕與維護的需求上升,進而促使鄉公所推動專款專用的工地臨時稅。【記者 陳宇軒/攝影】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於今年(2023年)7月3日,預告制定「建築工地臨時稅自治條例」(以下簡稱工地稅法),期望以稅法支應建案增加所帶來的財政支出。該草案於9月鄉民代表會臨時會議中由12位出席鄉民代表表決,結果以贊成5人,不贊成6人的結果,未獲半數同意而不通過。民雄鄉鄉長林于玲於11月的鄉代會臨時會議上再度提出送審,此次則得到過半數代表的同意,進入立法程序。

民雄非課稅先例 民眾依法受保障

2《地方稅法通則》中的重要條文,規範地方稅課徵之期限,以及款項使用方式等。【記者 陳宇軒/製圖】

各公所課徵地方稅的法源依據為《地方稅法通則》第3條,鄉(鎮、市)公所可以考量財政需要,自行開徵臨時稅。臨時稅課徵的期限以至多二年為限,年限屆滿必須重新辦理,且必須清楚指明徵稅的目的,並且開立專款帳戶,不得挪用於其他財政用途。部分民眾曾質疑新稅法的必要性,認為鄉公所是「蠻橫搶錢」,甚至批評鄉長林于玲為「土皇帝」。對此,民雄鄉公所主任秘書唐偉能解釋,公所不是像外面所說,好像就是要錢一樣。專款的用途將用於道路或道路周邊設施,以及包括公園等綠地在內的環境維護,加上部分如路燈的基礎設施等。

民雄鄉並不是嘉義縣課徵臨時稅的首例,早在2017年,太保市就通過工地稅的法案籌措金源。即便未必獲得通過,包括水上鄉、義竹鄉,以及東石鄉在內的行政區也曾提出過工地稅草案。唐偉能指出,鄉公所作為公部門內最基層的單位,歲出與歲入都相對緊縮。在參考過去太保實施的案例,並且評估現行民雄的投資狀況後,覺得可行。近期民雄建案投資增加,原先就必須有經費支應才能維護的道路,受到工程車或其他大型重機具重複行進的影響,導致使用壽命降低或直接損壞。

改善公設和環境 承諾不溯及既往

若工地稅法通過,鄉公所將針對民雄鄉內面積大於500平方公尺(約等於151坪)的新建案課稅。民雄鄉與太保市的課徵標準類似,同樣為每一平方公尺課徵200元;超過五千平方公尺的建案,每一平方公尺課徵150元。

在過去太保市工地稅的案例中,大型建案所需承擔的額外支出也更多,這成為建商定價的考量因素之一。因此,部分反對課徵工地新稅法的民眾質疑,新稅法可能導致建商將成本在無形中轉嫁給購屋族。鄉民代表何炎山也曾在臨時會上質疑:「你建商蓋建築,我們跟他徵收這條稅,他也是從買的人加收,不然建商要自負損失嗎?」針對民雄建案與投資數量上升的現況,以及相關的質疑,唐偉能認為,民雄地理位置佳,位處無靠山、不臨海的精華地段,算是嘉義縣的「蛋黃區」。在嘉義市區地段相對飽和的前提下,前來民雄建設的建商,並不會把課稅與否當做太重大的考量,因為這些額外的紅利其實將直接反映在地價上。至於民眾的部分,公家機關將經費專款專用,拿來完善周圍的公共設施與環境,對於鄉民而言也是一種回饋。

太保市實行工地稅的期間,曾經有先向建商發照,隨後再向進行中的建案課稅的前例,等同於是溯及既往,制度的缺陷或使建商投資意願進一步降低,是否不符合鄉公所鼓勵區域發展願景?唐偉能表示,臨時稅(修正案)有新增一個部分,在條例實施前已核發的建照並不會被課徵工地稅,即便已經拿到實照也是一樣。

3針對太保市曾發生的溯及既往前例,鄉公所增加部分條例,避免鑽法律漏洞造成的不當得利。【記者 陳宇軒/攝影】

臨時稅已有進度 未來發展可期待

先前,太保市於11月27日的市代會臨時會中,已決議停止繼續徵收工地稅。對於太保的狀況與二年的臨時稅期限,唐偉能說:「每兩年都要再走一次檢討流程,所以我們還是會想要持續課徵。因為之前太保應該也是被代表會擋,不過我覺得只要是好的政策,應該是要讓大家支持的。」

即使制定過程面臨質疑,民雄的工地稅法案已於定期會時三讀修正通過,根據《地方稅法通則》的規定,法條公布前,應報請財政部與行政院主計處備查。唐偉能說,法案目前正由嘉義縣政府核備,核備後就會送往中央備查。民雄鄉位處市區外的一大蛋黃區,未來發展可期,鄉公所除了有依法行政的義務,也具鼓勵地方發展的角色,應在職權範圍內充分掌握紅利,回饋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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