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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WIN限制創作自由 爭議不斷

發布日期 : 2024-05-11

【記者 李宜樺/綜合報導】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為防止兒少群體接觸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所設立的單位,近期因檢舉二次元虛擬創作的女童角色涉及性行為、有違反法規之虞涉,於動漫圈引發爭議,顯示兒少數位性暴力法律罰責仍有疑慮。

網路内容爭議 創作自由的平衡

近期,網路論壇批踢踢實業坊(PTT)的漫畫聊天版與一家經營動漫角色的電商,先後接獲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通知,以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為理由,要求下架關於二次元兒少的情色內容,許多動漫愛好者針對此舉表達不滿,認為之後從事該主題創作者會大受打擊,不僅影響了台灣動漫圈的生存與否,也引起各方巨大的爭議,而此次事件牽涉法律是否會限制虛擬創作自由,支持下架的一方認為可以避免鼓吹兒少色情的風險,應當嚴格管制;反對方則是認為這在限制大家的創作及言論自由,進而封閉了數位權利。

2023年4月11日三位立委連同衛生福利部、中華民國法務部及ACGN創作協議推動協會等相關團體召開會議,確認並達成了幾項共識。第一點,確認有涉及真人的影像,圖畫或是AI生成圖才算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二點,二次元創作的動漫如果涉及性暴力、性虐待等等問題,會再依照刑法第235條第一項之《散佈猥褻物品罪》的規定辦理。經過此次會議,事件的爭議才暫時宣告落幕。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近期收到申訴,依法通知相關平台移除內容,許多團體抗議其作為限制二次元虛擬創作自由,引發外界爭議。【記者 李宜樺/擷取自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網頁】

法規與道德 虛擬圖像管制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研究助理陳小姐認為按照現行法規,iWIN對於二次元創作的管制具正當性。他指出,現行刑法的《散佈猥褻物品罪》並沒有把虛擬圖畫排除在外,除非以後修法,否則現在就應該規定禁止二次元兒少情色內容。根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法律原本就禁止二次元兒少這類圖畫散播,強調兒少剝削要保護潛在兒少被害人,即使不是真實的性圖像,也可能間接刺激犯罪,造成潛在性的威脅,也擔心未來AI科技進步的關係,兒少色情會更加充斥。並且,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也認為虛擬圖像應該被納管,至於訂定標準,會從情節、脈絡、創作目的或製品用途判斷,不會以角色長相幼態與否為標準,使認定的標準更加具體。

兒少色情的虛擬圖像不再僅以長相幼態為訂定標準,回應了動漫圈的反彈聲浪。【記者 李宜樺/攝影】

法律保障真人 色情管制爭議

然而,中華民國法務部資訊處共用系統科科員鄭先生卻認為現行的法規不宜這樣解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當中的兒少定義應該要參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定義中的「未滿18歲之人」,以真實的人為標準,因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目的是為了保護真實存在的人,不是為了沒有實質受害者的虛擬角色,因此二次元的兒少色情如果不會對真實的人造成傷害,且確保不會讓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看到,就沒有必要被管制。鄭先生認為現在分級制度已足夠,再多就是對虛擬創作者及觀看者自由的限制。

動漫創作中的虛擬角色不是現實世界中真實的人,並不受《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管制。【記者 李宜樺/擷取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審査與公信力 iWIN管制困境

為了減少政府濫權的疑慮和降低執行的壓力,現行的制度是外包給民間團體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處理,判定內容算不算兒少色情,再由相關部門處理下一步,但會被外界質疑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是民間團體,並沒有足夠的專業性,無法判斷內容究竟算不算色情;再者,iWIN是政府委託的單位,容易被質疑是按照政府的意志審查內容,缺乏公信力。即便衛生福利部表示未來會以地方主管機關和審議小組一同合作去審查、判斷,由地方政府處理來做改善,卻仍無法避免實施層面上難以整合的可能性。

現行台灣管制二次元創作的做法仍存在爭議,如何平衡創作自由與兒少保護的正當性是有待思考的。希望在未來,法律實務方面訂定的標準更加完善。對政府部門而言,在討論時若能參考不同主張與想法,廣納各界的意見,才是找到改善對策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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