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江陣文化傳承 古民小小兵出動
【記者 遲柏恩/嘉義新港報導】
嘉義縣新港鄉古民國小宋江陣自1989年建立,傳承了從清代開始就有的傳統民俗技藝。雖然這些「古民小小兵」只有國小年紀,過去卻是多項民俗技藝比賽的常勝軍,也曾經到總統府前進行表演。即便正面臨少子化的衝擊,古民國小依舊延續著宋江陣的百年傳統。
百年傳統宋江陣 持農家兵器
操持威武兵器、腳踏紮實步伐,宋江陣是台灣陣頭文化中,常見的傳統技藝之一,其由來眾說紛紜,或相傳源自於水滸傳宋江使用的武陣;或源自於戚繼光擊退倭寇的兵陣;抑或為鄭成功軍隊操兵陣式之一。雖然源頭已難以考究,但宋江陣自明鄭時期以來,多為農村居民以守衛家園而組織,從兵器使用就能看見宋江陣反映農家生活的縮影:農家用以叉草的月牙鏟、釵,或用以驅趕家禽所使用的齊眉棍等。然而,這樣一個氣勢磅礴的傳統武陣,在嘉義縣新港鄉的古民國小裡,卻有一群小小兵透過紮實的訓練,傳承宋江陣這份百年傳統。
這群身輕飛燕的古民國小宋江陣小小兵們是由校內三到六年級學生所組成。【圖片來源 林明弘/提供】
小學生不輸陣 連連斬獲獎項
別小看這群由國小生組成的宋江陣,他們過去可曾獲得多項宋江陣藝能競賽的殊榮,更於2003年登上總統府前廣場的舞台,展現他們精湛武藝。提及古民國小發展的基石,時間要拉回1989年,恰逢雲門舞集林懷民總監回鄉演出,有感於雲嘉地區傳統技藝逐漸失傳,以及兩年前新港文教基金會「希望下一代不變壞」的號召,在基金會、家長與在地人士的協力之下,於古民國小創立了宋江陣,並邀請宋江陣薪傳獎得主——謝鬧枝先生親自指導,開啟古民國小宋江陣輝煌歷史的扉頁。
而魔鬼藏在細節中,在紮實訓練之外,讓古民小小兵們成為競賽常勝軍的關鍵,古民國小宋江陣指導老師林明弘說:「在編排宋江陣型時,我很注重空間視覺的改變。」傳統宋江陣的陣形變化繁多,林明弘以開四門與龍捲水兩個陣式做比較。開四門是讓陣員圍成四方形,再由頭旗引導插角(註一)進行兵器操演;而龍捲水的走位則是成W字型進行兵器操演。在視覺體驗上,龍捲水較能展現出錯落的美感,若與其他陣形搭配得宜,在空間上就會產生很美的參差變化。
操練不簡單 靠榮譽感支持下去
帶領一群國小年紀的小小兵進行高強度的宋江陣訓練,難免有磕碰,在培訓細節上都得留意。林明弘表示,在兵器使用上多以木頭為主,也與一般兵器相比來得小些。在過程中需要時刻注意學生的狀況、拿捏學生的注意力。畢竟宋江陣還是有許多武打動作與體能操練,如果有任何閃神,都會造成學生受傷的情形。
目前古民國小宋江陣使用的兵器多由創立時的教務主任吳錦松親手為學生量身製作。【記者 遲柏恩/攝影】
這些雄姿英發的小小兵們奮力揮灑著汗水同時,在背後亦付出很大的努力。古民國小宋江陣團員張同學表示,在大甲媽祖遶境進香的表演過程,要一直走會很累。另一位團員王同學則認為,宋江陣的基本功,一蹲、一跳都很花體力,使用藤牌與短刀的陳同學也很認同,拿著這麼重的兵器做這些動作真的很吃力。宋江陣對於小小兵們是大量體力的磨練,但讓他們願意繼續埋首練功的,是這份傳統技藝帶給他們的榮譽感,張同學說:「我會參加,是因為看到別人覺得很酷!」已經有兩年經驗的黃同學也表示,在奉天宮表演給別人看的時候,會有滿滿的成就感。
受少子化衝擊 延續傳統越來越難
古民國小延續宋江陣的香火多年,但是隨著少子化持續在台灣發酵,古民國小學生人數從輝煌時期的300多人,一路減至僅30幾名學生,而參與宋江陣的團員也僅20人左右。林明弘表示,雖然企圖將宋江陣納入校本課程,還是無法強迫學生參與,宋江陣潛藏的受傷風險,也是家長顧慮的因素之一。此外,台灣社會長期對於陣頭文化與非行少年(註二)的不當聯想,對宋江陣成員招募的影響在近年越發顯著。
宋江陣這份傳統技藝,展現的是過去村民保家衛國的歷史意義,在成員的編排上,需要大量成員扮演不同角色以重現鄉民守衛家園的這份記憶。但在傳統技藝逐漸式微之際,有許多宋江陣演出,因為人數不足,轉型與現代舞蹈結合。林明弘感嘆:「宋江陣它蘊含台灣過去的社會風情,它是可以說故事的。但是當它與其他舞蹈結合,那個意義就會消失。」即便面臨人數驟減問題,古民國小還是持續行踏在宋江陣傳統的這條路上,林明弘也表示,維持傳統需要有一群人有興趣、有共識。即便這條路走得顛簸,但是每當看到學生在過程中的成長,他就會義無反顧地率領古民小小兵們繼續走下去。
新港奉天宮的多項活動:大甲媽祖遶境進香、元宵祈安遶境,都可以看見古民國小宋江陣的英姿。【圖片來源 林明弘/提供】
<註一>頭旗與插角:頭旗在宋江陣中負責帶領隊伍行動,也會帶動全隊士氣,是隊伍的中心。插角為宋江陣中的基本功,先將兵器向上作號,在額頭前方畫圈,兵器需過兩腳,落地後雙腳併攏,向前蹲走,快步前進數步。
<註二>非行少年:非行青少年指的是12歲以上未滿18歲觸犯刑罰法律或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虞的少年,為了避免不良的標籤作用造成日後的烙印效應,因此,對於特定年齡層有觸犯刑罰法律情形,多不稱謂「犯罪」而稱之為「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