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定假日增 益處與隱憂
【記者 卓益聖/綜合報導】
立法院近日三讀通過國定假日修法,新增「4+1」國定假日,自今年下半年起實施。此舉被視為對勞工長年訴求的回應,將使國定假日總數從11日增至16日。然而,資方憂心成本上升,勞工團體亦質疑假日增加能否真正改善勞動條件,相關配套與執行成效備受關注。
放假日少 勞工權益難保障
總統府於5月28日正式公布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修正案,確定將於自今年起增加「4+1」天的國定假日。此修正案將使臺灣國定假日總數,由原本的11天回升至16天。這項由國民黨與民眾黨主導的變革,象徵台灣自2016年蔡英文政府推動的「一例一休」<註一>實施以來,減少的七天國定假日在八年後部分恢復。今(2025年)年下半年起,包括教師節(9月28日)、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0月25日)、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等節日,將重新納入放假日程。

「4+1」指新增4天國定假日,加上原本勞工放假的勞動節。右欄為此次新納入之假日,如小年夜、教師節等。【記者 卓益聖/製圖】
現任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理事,中國醫藥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專案助理教授劉侑學,說:「臺灣過勞問題嚴重,我覺得國定假日本來就有調整空間,且國定假日是強制的,比較不會有個別運用的空間。」根據勞動部統計,2023年臺灣勞工年平均工時達2,000小時,在全球39個主要國家中排名第六,在亞洲僅次於新加坡。若以更能反映全時就業者<註二>勞動情形的的「每週經常工時」來看,臺灣全時就業者平均每週工時為41.5小時,雖略低於鄰近國家如日本的42.9小時與南韓的43.8小時,但仍遠高於許多歐洲國家。然而,工時過長並非唯一問題,臺灣的勞動環境面臨許多挑戰,包括國定假日天數偏少、特休門檻高且實際落實率低等問題,使得勞工即便名義上有休假權益,卻很難得到實質保障。

根據勞動部112年國際勞動統計,東亞工時普遍較高,而臺灣在鄰近四國中全年工時第二長,但國定假日最少。【記者 卓益聖/製圖】
重視勞工權益 政策待評估
此次「4+1」國定假日的恢復,有許多民眾視為立法院政治角力下推動的結果,並非出於長期政策縝密規劃,也尚未完全補回「一例一休」實施前所取消的七天假期,卻仍促使政府重新重視勞工休息權益。劉侑學表示,雖然可能因為政黨競爭導致該法案產出,實際上這也是民主國家的常態,只要整體而言有利於勞工降低工時、獲得休息,都應是可獲得支持的。在政策執行面,相較於難以落實的特別休假,國定假日具有強制性,讓勞工能獲得可自由運用的休息時間。
然而,新增國定假日是否能有效降低工時,仍有待觀察與評估。投入勞工領域逾三十年,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的柳琬玲表示,國定假日對臺灣普遍過勞的勞工階級來說,雖然增加休息機會,。但是在我國工會組織率<註三>低下,職場缺少集體力量的情況下,即便只是要求符合《勞動基準法》的基本保障,有時都會遇到阻礙。柳琬玲說:「對於比較守法或有規模的企業來說,勞工會因此得到更多休息時間,或透過加班取得額外收入。但這個比重在全臺勞動者中占了多少?像很多勞工是輪班制、彈性工時制,自己常搞不清楚哪天是國定假日。所以對多數勞工是否有很好的實質影響,我仍保持懷疑態度。」

臺灣過勞問題嚴重,立法方應思考如何提升工時彈性,協助勞工兼顧家庭與工作,緩解過勞與生活失衡問題。【記者 卓益聖/擷取自立法院全球資訊網】
營運成本增 配套措施需做足
在資方立場方面,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於5月9日發布新聞稿,表達對新增國定假日可能帶來的擔憂與挑戰。新聞稿內指出,雖然資方理解該法案希望提升勞工福祉,但是對於國內產業的營運成本將是一大挑戰,特別是依賴排班或面臨國際競爭的中小企業,不論是加班費支出或人力調度,皆可能對企業營運構成壓力。因此呼籲政府,在推動政策同時,應提供必要的配套措施,協助企業更有效率地管理人力,降低修法對企業營運的衝擊。
針對此法案在規劃過程中資方與利害關係人未被充分納入評估,劉侑學說:「不只資方,對每一種身分別、工作職業的人都有不同的影響。我國立法通常都很倉促,在缺乏評估之下,很難去衡量到底要通過幾天才合理、立法通過以後做什麼樣的補償或者是配套措施?放假後對各類利害關係人的影響,只能任憑各界不停向政府喊價、加碼補償,卻不清楚受到衝擊的程度。」不過,對於該法案對資方造成的影響,劉侑學與柳婉玲皆指出,此次「4+1」假日的調整,未實質更動現行法定工時,加上目前新增天數仍未恢復至2016年「一例一休」實施前的水準,因此對企業營運的衝擊應有限。
國定假日熱議 歷史與現代的平衡
在此次修法爭議中,國定假日選定標準也引起討論,國定假日的設置不僅攸關勞工休息權益,更應具有彰顯國家文化、歷史與價值觀的象徵意義。然而此次恢復的國定假日中,如10月25日「台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仍被許多民眾視為具黨國色彩,難以反映當前社會的整體價值。劉侑學表示,此次恢復的國定假日部分被認為具有保守、傳統或政治上復辟的思想,如果臺灣社會真的覺得不合時宜,仍應依照民主的立法程序啟動修正,來使節日更具在地性與代表性,而非以名稱讓勞工休假權益停滯不前的理由。
事實上,自從一例一修施行後,國定假日相關爭議已爭論多年,卻始終難以在文化與歷史價值上達成共識,進一步提出具備臺台灣重大紀念意義與族群代表性的節日。包含「原住民族日」、「國家防災日」、「國際移民日」等皆曾在本次修法討論範圍內。而期待彰顯民主價值、多元認同與全球化趨勢的紀念日,如「言論自由日」、「全國客家日」等,近年也多次被政黨或民間團體提出作為潛在國定假日選項。然而,本次修法結果反映這些提案未獲實質推動,顯示國定假日如何平衡歷史、族群與現代價值,仍是未解的公共課題。

日本國定假日多元,如「山之日」、「體育日」,結合自然與文化價值,讓放假也能傳遞現代社會重視的意義與理念。【記者 卓益聖/攝影】
勞動環境難改善 工會組織率低
新增國定假日固然是提升勞工權益的可行途徑,但僅靠增加休假日,仍難以真正改善我國勞動環境。柳婉玲指出:「臺灣目前仍存在嚴重的勞動問題,勞工團體以及關心基層勞動者的學者、公民,應積極強化對勞工的勞權教育與宣傳。同時,也必須正視我國工會組織率偏低以及勞動檢查量能的問題。」據2021年國際勞動統計,台臺灣企業及產業工會組織率為7.8%,低於南韓的14.2%及日本的16.9%,工會組織率偏低,代表多數勞工的權益保障,仍高度仰賴勞動法令,而難以透過與資方的集體協商或爭議行動,主動爭取更好的工作條件與環境。
本次修法雖因各方面爭議而受到質疑,如新增的國定假日是否符合大眾共識、法案被反對方視為政治盤算下的產物等,但仍可視為勞工權益的進展。然而,假日增加不應止於政策層面,更應成為推動勞動體制改革的起點。同時,國定假日攸關全民權益,多方審視修法爭議,並積極表達訴求,才能促使法律回應真實民意。唯有在完善的溝通之下,建立更健全的勞動體制,從假日意義、勞工保障到政策配套全面檢視,甚至至進一步討論特別休假制度的調整,方能進一步達成勞工工作與生活的平衡,讓台灣逐步擺脫「過勞」陰影。
<註一>一例一休: 2016年通過《勞基法》修法,規定每週須有一例假一休息日,並同時刪除七天原有國定假日,當時引發勞工團體強烈反彈,認為「休更少,工更長」。
<註二>全時就業者:指在資料標準週內,每週應工作時數已達場所規定正常工作時數之就業者。依行政院主計處人力資源調查統計,每週工作時數在35小時以上,即為全時就業者。
<註三>工會組織率:工會組織率是指所有勞工中,已加入工會的勞工人數佔總勞工人數的比例。計算方式為,全國勞工工會組織率(%) = 全體工會會員人數 ÷ 可組織工會人數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