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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發一萬來襲 是刺激經濟還是財政失能?

【記者 林佳穎/綜合報導】

 

行政院於10月9日通過普發一萬元現金的特別預算案,引發廣泛討論。普發現金政策被視為能促進消費、活絡經濟,但同時也被質疑應優先用於償債。方案未設排富與領取門檻,使未納稅者也能領取現金,公平性也備受討論,更有學者示警此舉是財政紀律的失守。

 

普發現金創新高 望因應經濟衝擊

 

普發現金政策再次來襲,此次普發的金額高達一萬,是過往發放消費劵與現金的紀錄中,金額最高的一次。此次普發源於113年度稅收超徵5283億,民眾黨與國民黨立法委員聯合提案應將超徵的稅收還稅於民,並以《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註一>為依據,希望提升內需、振興經濟以及因應美國對台關稅政策帶來的衝擊。

 

普發一萬如煙火 應審慎規劃用途

 

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兼任助理教授劉名寰表示若此次普發政策設定目標為提振經濟,其實並非迫切需要的措施。他說明台灣今年度的經濟成長率<註二>有望上看5%,與民國112年疫情末尾時,經濟成長率僅有1.4%,因此發放6000元相比,以普發現金來帶動經濟似乎不是最迫切的事。他認為此舉雖然不會有立即性的負面影響,但這筆錢應以更理性的方式規劃用途。從經濟學中機會成本<註三>的角度來解釋,台灣的勞工保險與全民健康保險仍高度仰賴政府預算使其收支平衡,若普發現金並非必要措施,應思考是否有更需要用錢的地方。國立政治大學財政學系教授陳國樑也表示比起對經濟產生有效的正面影響,普發現金更像一種「財政煙火秀」,短期內確實有辦法帶動觀光與消費,但對長期的經濟影響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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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政大財政系國債鐘,可看出目前國家債務已累積至5兆8379億元,每人平均需負擔25.3萬元。【記者 林佳穎/攝影】

 

普發現金成常態 恐陷財政紀律危機

 

除了資源配置的效率問題,對於普發現金政策,陳國樑教授認為是敗壞財政紀律的措施。他表示「稅收超徵=財政餘裕」是常見的錯誤觀念,兩者並沒有直接的關聯。他解釋超徵是政府在編列預算時預估可以收到的稅收與實際收到的稅收的落差,意味著在編列預算時並沒有把最終實際收到的稅收編列進去。而目前政府面臨的問題即為即使超徵,仍然不夠支出,導致最終仍須舉債。根據財政部統計處資料,台灣近四年稅收超徵共1.87兆新台幣,但台灣的舉債金額也逐年上升,從民國110年總負債金額為5兆8098億元,至今年10月31日止,已上升至5兆9029億元,每人平均負擔25.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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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超徵不等於財政餘裕。即使稅收超徵,金額也可能出現無法補足原本預估舉債金額的情況。【記者 林佳穎/製圖】

 

他進一步警告,讓普發現金成為常態,可能會產生三種後果。首先會讓民眾有財政幻覺,誤認國家在財政方面有餘裕,進而鼓勵鋪張;其次,導致政府特別預算<註四>常態化,因超徵的稅收不在一開始預算規劃的範圍,在運用上具有較大的行政裁量空間,將導致預算審查與監督失靈;最後,若讓例外成為常態,將讓國家失去應對重大災難或經濟危機的能力,這是對國家財政與國力的嚴重警訊。他也呼籲重視世代公平性,目前政府預估普發一萬的總金額約2350億新台幣,但其中有1014億的資金來源於舉債,他直言此舉無異於「從後代子孫口袋裡掏錢」,將債務留給後人償還,是跨世代的掠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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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4年國家負債持續上升,但超徵金額也在上升,顯示超徵與負債並無直接關聯。【記者 林佳穎/製圖】

 

普發並非退稅 口號背後的誤導

 

除了振興經濟,「還稅於民」也是此次普發一萬的重要口號。但陳教授指出,「還稅於民」本身也是具有誤導性的說法。退稅應是透過國稅局將錢退還納稅人,或直接採取減稅措施。此次普發現金是另外擬定特別預算將現金發放給人民,是提升全民幸福感的政策,因此無法設定排富條款或限制非納稅人領取。

 

總體來看,普發現金除了經濟議題,也與政府的施政方式與財政紀律有關,如何讓金錢與資源的配置有效且合理成為未來執政者的一大課題。

 

<註一>《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此條例目的為希望爭取編列特別預算,用於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
<註二>經濟成長率:指一國在一定期間內,實質國內生產毛額增加的百分比。
<註三>機會成本:指在選定一個選擇後,所放棄的在剩下選擇中最高價值的選項。
<註四>特別預算:指政府為應對國家遭遇的特殊事故或推動重大政事,在年度總預算之外另外編列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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