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不出口的悲痛 移工性騷擾與性侵困境
【記者 施蕙心/綜合報導】
依據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在2023年的問卷統計,近16%的移工曾遭遇性暴力,與政府統計數據相距甚遠。在臺移工人數逐年增加的情況下,移工性暴力案件黑數不容忽視。此類案件加害者常為雇主或其家人,因權力不對等與蒐證不易等因素,使許多案件被迫隱藏。
噤聲的移工性別暴力
今(2026)年在臺移工突破86萬大關,近期政府研議引進印度移工的政策成為輿論焦點。部分聲音擔憂國情與性別意識的差異會對臺灣環境帶來衝擊。然而,在憂慮未來的背後,已在臺移工所面臨的性別暴力卻長期被忽略。
2023年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在德國在臺協會資助下,電訪移工關於性別暴力問題,回收522份有效問卷裡,15.9%的人有遭性別暴力經驗,但截至2024年,衛生福利部統計的移工遭性侵通報案件卻不升反降,以相近的嘉義縣市來看,2023年、2024年中,案件數甚至為零,為何移工遭性別暴力卻沉默?關於此現象,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公關宋家瑜解釋,移工申訴後就必須換工作,轉換時間難以評估,且部分移工因遭受被男性性騷擾或性侵經驗,想避免再次受男性雇主聘用,但能否找到符合需求之工作也無法定論,可能會等到需要回國,使籌備來臺的高昂仲介費還未賺回本就全部打水漂,這些風險,讓他們選擇將憤怒和委屈吞回腹中。

移工性侵通報案件黑數高,其中成因複雜,包含恐丟失工作、負擔高昂仲介費,或找不到下一份工作。【記者 施蕙心/翻攝自公視新聞網】
權力不對等下的傷痕
家庭看護是移工中遭受性別暴力風險最高的行業別,長期和雇主及其家人處於同生活場域,工作場合封閉私密,也缺乏監督機制與申訴管道,使加害者最容易下手。家庭看護阿妮的遭遇,即是十分典型的例子。

移工從事的行業中,家庭看護因工作場合隱私,受性侵數量最高。但除了統計數據,還有許多隱藏在背後的黑數。【記者 施蕙心/製圖】
阿妮的雇主是一名中風臥床的阿伯,阿伯經常趁老婆及女兒不在時,掏出生殖器,要求阿妮口交。阿妮拍下影片給仲介看,麻煩其向雇主家屬委婉反應。家屬給了她兩千元,向阿妮道歉並希望她能繼續留下來工作,仲介也保證若再發生會幫她換工作。但過沒多久阿伯還是對她毛手毛腳,阿妮忍無可忍,再次拍下影片向仲介、雇主家人反應,但家屬只是打罵了阿伯,又幫阿伯求情,仲介也並沒有幫阿妮換工作。阿妮只好打給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並在群眾服務協會幫助下轉換工作照顧阿嬤,阿嬤過世後,阿妮再度失業,仲介因阿妮多次拒絕需睡在男性身邊貼身照顧的工作,覺得她對工作很挑剔,因此阿妮找新工作並不順利,最後只好回國。
類似阿妮這樣的案件層出不窮,除看護外,其他工作場合也可能遭到性別暴力,雇主或其親屬為加害者的情況也占大宗,權力不對等造成移工無法逃脫。難以想像的是,有更多的移工還在忍受著這樣的對待。
黑數困境 移工遭性騷擾申訴管道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侯岳宏教授說明,移工若在執行職務時遭到性騷擾,可以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之2告知雇主,雇主應立即實行補救措施,若無實行,則由勞工局介入處理;又或依第32條,若最高負責人或雇主本身就是性騷擾行為人,則可直接向勞工局申訴。除這些方法外,也可向仲介反應,或撥打1955請求協助。但侯岳宏也推論,職場性騷擾本就因各類原因導致受害者掙扎,移工性別暴力申訴案件中應藏有許多未發聲的黑數。
經2023年臺灣Me Too運動後,《性別平等工作法》內容依案件需求修正,4月8日也針對《性別平等工作法》中的「最高負責人」定義新增六類,包括除了原本的雇主,還新增了雇主配偶等,讓受僱者遭定義中之最高負責人性騷擾就可直接向地方政府反應,期待新修法後對性侵及性騷擾案件有更完善處理。
申訴背後的事 風險難承受
遭性別暴力的移工下定決心要申訴通報,蒐證常成一大門檻。工作場合中言語或肢體的性騷擾通常是一瞬間的事,難留下紀錄,就算被監視器拍到,那幾秒的畫面也不易成為有力的證據。

移工遭到性別暴力需要考量是否能承擔申訴後的各樣風險,因此有人為了不丟掉工作、不被風言風語而忍氣吞聲。【記者 施蕙心/製圖】
權力不對等、難蒐集到證據、語言不通,事情經過說明不清楚,是申訴的困難之處;說出來被八卦歧視、被仲介或雇主認為難搞,是申訴後需要面對的壓力,再者,換雇主又要熬過轉換期。宋家瑜說:「這些原因和壓力都讓受害移工雖然可以透過1955立案調離原本的工作環境,但後續遇到的困難,卻是難以用申訴管道解決的問題,移工敢不敢承受申訴後的風險才是關鍵。」
「我是受害者,為什麼失去工作的也是我?」是受害移工潛藏於心的痛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