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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醫在吵啥? 醫師法爭議面面觀

發布日期 : 2022-11-10

【記者 謝東翰、幸岳廷/台北市報導】

https://youtu.be/qRe2Hud0Aw8

片長:9分52秒

今年五月,立法院通過《醫師法》第4-1條修正案,讓所有海外歸國學生,都必須通過學歷甄試才有國考應考資格。此次修法試圖解決長期台灣海外歸國牙醫產生的種種問題,然而隨著修正案的七項附帶決議,引起了台灣牙醫界的極大反彈。

醫師法修法 附帶決議引爭議

民國111年5月,立院通過《醫師法》第4-1條修正案,規定前往「九大國家地區」就讀牙醫學系的學生,歸國後進入一階國考前,必須考過通過率僅約6%的學歷甄試。然而連同修正案一同挾帶通過的七項附帶決議,引起牙醫界大力反彈。究竟本次醫師法與七項附帶決議究竟在吵甚麼?又會對台灣的醫療環境造成哪些衝擊呢?

九大地區水準高 優惠政策出問題

在台灣考取牙醫師執照前需要經過三個階段,一階國考、臨床實習以及二階國考,通過後才能獲得牙醫師執照。而前往海外就讀牙醫的學生,歸國後必須先考通過率僅有6%的學歷甄試,才可以報名一階國考。然而在此次修法之前這項規定並不包含前往「九大國家地區」的學生。

「九大國家地區」包含日本、美國、加拿大、歐盟等地區。早期台灣醫學不發達,因此透過承認很多先進國家學歷,讓先進國家醫學院學生能將更好的技術帶回台灣。 在2004年,許多東歐國家如波蘭、捷克等相繼進入歐盟體系,台灣也直接承認這些國家的學歷,而這些國家,就成為不少台灣民眾想成為牙醫師的捷徑。

台灣大學牙醫學系助理教授 王東美:「在波蘭或者是一些東歐國家也被納入歐盟之後,而這些國家他們只是納入歐洲,但他的學制以及他的教育品質,我們其實是不知道的。其實我們國家在制定醫學教育的時候是有人數限制的,我們國內有管制,但是對於國外卻沒有管制。現在就是考不上國內醫牙學系的人,他們藉由到九大地區去就讀醫牙學系,然後回來就可以考證照這個途徑、捷徑,用錢送小孩出國去念。這些人在台灣實習的時候,可能也不是真的很認真實習,那我們老師們可能也沒有辦法去強制這些人做什麼,因為他不是學生,學生我們可以用是不是把他當掉、讓他不能畢業,這種事來規範他,但是國外學歷的進來實習沒有辦法。」

三項門檻 確保歸國學生品質

為了確保外國牙醫學生歸國進入實習前的能力,衛福部除了限制每年進入實習的名額只有50位以外,也於105年修訂了《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明定國外醫學系學歷採認條件,並透過《醫師法》第4-1條修正,規定未來不論是否前往九大國家地區就讀牙醫,歸國後都必須通過學歷甄試才能獲得一階段國考的報考資格。然而本次《醫師法》第4-1條修正案,其中卻挾帶不分黨派提案連署的七項充滿爭議的附帶決議。

學歷採認原則 增設落日條款

七項附帶決議經整理,主要可分兩方面訴求,「學歷採認原則增設落日條款」以及「透過加開偏鄉、身心障礙醫療服務的方式,解決歸國學生實習塞車問題」。 106年「學歷採認原則」施行後,到目前為止約有40餘位歸國學生,因並未滿足其採認標準,而不得報考醫師國家考試。基於信賴保護原則,立委提議增設「落日條款」,讓於111年底前出國的學生,歸國後可不必通過學歷採認原則,即可進入一階段國考。

台灣牙醫學生聯合會 學權部:「在修法前,台灣學生可以很自由地到國外取得牙醫系的學歷,回國後透過學歷採認原則,九大地區的學生基本上可以直接報考一階國考的資格,但是如果不是九大地區的學生的話,則需要通過學歷甄試才能取得參加國考的資格,以上學生通過國考後,才能進入醫療場所實習。」

台灣大學牙醫學系助理教授 王東美:「第一階段跟第二階段國考,因為我們國內(醫牙學系)有嚴格地要求我們的學生。所以教育部方面以及考選部方面,他以往都是信賴學校養成學生的過程,所以學生只要有資格去參加考試的時候,他的考試基本上就沒有特意刁難。其實學歷採認是在調查這些人的學歷是否符合跟我們國家一樣的學程,即便這些人號稱他們以前出去都沒有學歷採認原則,那回來之後學歷採認原則對這些人來說有什麼傷害?除非你出去的時候念的不是正規的,念的是野雞大學,所以學歷採認原則對你才有害。」

廣開教學單位 解決實習塞車問題

「台灣牙醫學生聯合會」表示,現今每年約有600名歸國牙醫學生,在通過一階段國考後,卻因每年只有50名的實習名額限制,造成實習塞車問題。根據附帶決議內容,等待實習時間最長可達十年。因此立委提議透過加開偏鄉、身心障礙醫療資源,或其他的方式,要求衛福部於四年內消化排隊學生,解決塞車問題。

國民黨籍立法委員 曾銘宗:「就是說第一個,他們當時沒有在國內發展選擇到國外去留學,而且在留學當中也花費了相當的支出,這是第一點;那第二點,他也會想回到國內的偏鄉,尤其是缺乏是缺乏醫療資源的地方去服務,奉獻給我們自己的社會。而且他們有個前提,希望不要損害或侵害國內這些現有學生基本的權益。」

台灣牙醫學生聯合會 學權部:「我們認為說,偏鄉比起城市地區,他們往往少了選擇的權力,甚至也沒有得做選擇,因為根本那邊就沒有醫生。偏鄉的醫療資源匱乏,讓他們比在城市地區的人更依賴僅僅的醫療服務,尤其是需要長照進駐的高齡化偏鄉地區。我們知道很多醫療資源落後的地區,往往都是高齡化,就是老人居多的鄉鎮,他們需要更多更密集的醫療照顧,例如他們可能會存在比較多的系統性疾病。那剛完成實習階段,尚未接受任何進階訓練的國外牙醫學生,他們短期內可能也無法給予這些患者相對應期待的醫療服務。」

台灣大學牙醫學系助理教授 王東美:「我們目前國內的醫學生或牙醫學生可以實習的地方都是在教學醫院裡面,牙醫系的學生在實習的時候其實是要真正操作病人的,所以你治療椅的數目,還有可以在旁邊看你操作的老師的人數,或是老師給你案子的量,都會受到當年學生實習人數的影響。要求要開放之後,衛福部應該是要煩惱這些人要去哪裡實習,如果要維持現有學生的實習品質的時候,當然就會有可能有其他的醫院、院所,必須提供實習的場地跟實習的師資給這些多出來的國外學生。那如果突然設立出來的這些訓練機構,他沒有經過評核,或是他經過評核但是因為從來都沒有經驗,我們也不知道他的實施成效。就這樣開放,那這樣一樣沒有辦法確保這些多出來的人在這些新設立的訓練機構裡面,是不是能夠得到同樣品質的實習。」

府院黨團共識 附帶決議多執

「附帶決議」是立法院在通過部會修正案時,提出「建請部會未來能夠施行採納」的提案。雖說是建議,然而立院擁有民意基礎,且能夠決定部會預算,部會大多會同意執行附帶決議內容。

國民黨籍立法委員 曾銘宗:「因為現在立法院的修法過程當中,不管你是附帶決議、主提議或者法條要能通過主要是,第一個,主管機關也像衛福部一定要點頭,他同意才能過得了;第二個,因為民進黨多數,也要民進黨點頭。所以你這是因為那兩項決議,因為有人來我們國民黨陳情,我就代表國民黨去協商的時候,反映這個情況。那怎麼會通過?因為柯建銘也願意、民進黨也願意,最重要的是連衛福部也願意。」

本次附帶決議提案與連署名單,雖大多為民進黨籍,只有第六、七項為政黨協商結果。然而翻看過去報導與會議紀錄,其實不論哪個政黨皆曾同意附帶決議內容。 台灣牙醫學生聯合會日前也調查全台113位立法委員針對醫師法附帶決議的施行意象,在眾多牙醫團體的倡議後,大部分有回覆的立委都「反對」了附帶決議。然而未來衛福部是否會採納施行,仍未有保證。

各界多方對話 保障台灣醫療品質

本次《醫師法》第4-1條修法將牙醫長期的漏洞補上,然而七項附帶決議內容,卻可能會對台灣牙醫臨床實習造成衝擊。台灣的醫療品質是由民眾、學界、業界、政府多方面共同努力的結果,政府必須與民間更多溝通,才能制定更加完善的施政措施,保障民眾的醫療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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