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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券三階段實名制提案 遏止黃牛

發布日期 : 2022-12-17

【記者 周家緯/嘉義縣報導】

疫情漸緩,演藝活動開始舉辦,但黃牛票的情況也更加嚴重,甚至出現粉絲遭詐騙的案例,但現在無有效遏止黃牛的法律,因此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出現「購票、取票、入場三階段票券實名制」的提案,希望能改善目前台灣的黃牛亂象。

台灣黃牛猖獗 民眾購票權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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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觀眾期待觀賞到現場表演,但黃牛猖獗使不少民眾感到困擾。【記者 周家緯/攝影】

近來台灣疫情趨緩,停擺已久的演藝活動開始解封,多組國內外藝人開始舉辦演唱會,但同時黃牛也甚囂塵上,不僅嚴重危害到民眾的購票權益,也影響到台灣的國際聲譽。知名韓國團體SUPER JUNIOR成員利特就曾在一次直播中直言,SUPER JUNIOR的台灣演唱會加場就是因為黃牛太過猖獗。

在黃牛以高價差謀取暴利的同時,更有詐騙陷阱藏匿其中,購票人曉琪說:「沒搶到票後馬上就去社團找讓票,找到一個是比我原本要搶的票區多兩千塊,沒有想太多就加他LINE,他給我帳號,我就匯錢,匯過去之後,人就不見了,後來有去警局報案,但那很難搜到,結果這件事情就不了了之。」

為改善黃牛亂象頻生的情況,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上,也出現提議推動藝文表演票券「購票、取票、入場三階段票券實名制」的聲音,不到一天即通過五千人附議。

法律上舉證困難 提倡票券實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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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上有團隊提出遏止黃牛的提案,短時間即獲得許多民眾支持。【記者 周家緯/擷取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現行針對黃牛的法律《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但構成犯法的條件,實務上難以舉證,且黃牛票一本萬利,罰鍰並不影響不肖商人獲利。雖然文化部於「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保障民眾退換票權益,但此機制沒有解決一人購買多張票與漫天要價的問題。由於票券未記名,黃牛仍可持有並兜售大量熱門票券。

因此實名制附議案團隊提議文化部推動「票券實名制」,在為保障特定消費者權益的同時,也應推動購票、取票、入場三階段實名制,票券需包含姓名在內的個人資料,民眾取票、入場時也進行身分認證,避免票券因無記載持有票券對象而被不當轉賣。且於「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應載事項新增持有票券對象個人資料,可促使企業應對「特定購票者」承擔應盡責任,將售票責任歸於承攬活動的公司,避免社會充斥黃牛亂象。

而「票券實名制」在台灣已經有部分業者實施過,代表實施上是可行的,採用與否取決於政府、業者是否有維護演出單位與消費者權益的意願。

實名制兩面刃 實施細節有待商榷

「購票、取票、入場三階段實名制」提案是為遏止黃牛,購票人方方(化名)、玻玻(化名)、點點(化名)皆表示贊成提案的推動。但玻玻也表示,如果想幫朋友搶,實名制可能會較麻煩一些,或者臨時沒辦法去,實名制沒辦法直接讓票,就只能退票,但因此被收手續費不太划算。點點表示,實名制實施的話,工作人員的工作會太繁複,擔憂入場時驗票的人力資源不足以管控好現場情況。

購票人木木(化名)與曉琪(化名)以目前的提案規劃來看,則不太贊同三階段實名制,木木、曉琪都表示,實名制對消費者個資不利。另外木木說:「藝文票券涵蓋範圍太廣,應該還需要更詳細的規範,因為黃牛活躍的範圍是熱門演唱會,以及實名制如果實施應該要有對應的退票方式。」曉琪表示,擔憂實名制實施後,主辦方會藉機提高票價,且實名制可能只能防堵少部分的散戶黃牛票。

發起實名制附議案的團隊成員陳小姐表示,實名制的各種配套措施,還需等待文化部與各界仔細研議與協商。目前是提議限縮個人搶票上限,並留有時間給購票人填寫特定持票人資料,雖然黃牛仍有操作空間,但已提高持票難度。至於控場的部分,增加工作人員對大型演唱會並不困難,而團隊也不希望實名制成為中小型活動的困擾,因此實名制的適用對象仍在討論,也希望民眾多給予團隊回應,讓提案更加完善。

拒買黃牛票 從根源解決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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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票網站流通大量門票,要價不菲。【記者 周家緯/擷取自viagogo票務網站】

黃牛猖獗的問題,使民眾只能多花錢看表演或抵制,其中還有不少遭受詐騙的案例,近期臉書社團甚至出現搶A換B的情況,嚴重影響到許多購票人的權益,木木表示,政府在這方面應該積極作為、處理,以原價獲得商品是消費者的權益。

雖然抵制黃牛的口號不曾停過,但因為仍有民眾會為黃牛票買單,使台灣黃牛的問題陷入惡性循環,因此仍是要呼籲民眾不要購買黃牛票,阻斷不肖商人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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