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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人限女生? 鹹酥雞店鬧歧視

發布日期 : 2024-10-21

【記者 郭宏哲/綜合報導報導】

近年來就業歧視問題日益嚴重,即便是還未出社會的學生族群,也可能遭受就業歧視的問題。近期國立中正大學附近的鹹酥雞店家請人代發的徵人條件,就引發了就業歧視的爭議與疑慮,致使學生在匿名論壇上抗議,造成了不小的轟動。

鹹酥雞店家就業歧視爭議

2024年7月22日,位於中正大學宿舍區附近的某間鹹酥雞攤位發生就業歧視的爭議事件,店家委託一名學生於Facebook社團中正大學全校版發出徵人貼文,貼文中所要求的徵人條件引起部分學生的不滿。

店家被同學匿名發文檢舉後,便馬上撤銷徵人貼文。鹹酥雞攤的老闆表示,因為幫忙發文的僑生不會中文,所以擅自在貼文上加入「最好是大一」、「女生優先(但男生也可以試試看)」、「身高至少要160公分以上」的條件,自己對此完全不知情,才導致就業歧視的爭議。撇除這次事件,該店家請同學幫忙於中正大學全校版徵人的貼文,早已有類似代徵文章的先例存在。

1鹹酥雞店家先前的代徵貼文有就業歧視的疑慮。【記者 郭宏哲/擷取自Facebook社團中正大學全校版】

官方解釋與法律保障

勞動部的勞工諮詢服務專線程服務員說:「鹹酥雞攤老闆的徵人條件很可能已經違反就業服務法的條件,就業服務法規定不能以性別來做區分。」根據勞動部官網所述,「就業歧視」是指雇主以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與執行特定工作無關之特質,來決定是否僱用求職人或受僱人的勞動條件,且雇主在該項特質上的要求是不平等、不合理的行為。勞動部於「就業不歧視,職場好共事」文章表示,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就業服務法》明定禁止性別、年齡、身心障礙等18項就業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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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攤經常為大學生提供就業機會。【記者 郭宏哲/攝影】

就業歧視現象與民眾說法

根據勞動部112年提出的僱用管理及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與調查顯示,事業單位辦理各項業務中,多數無性別及跨性別/性傾向考量,有性別考量的比率以「工作分配」17.1%最高。兩性受僱者最近一年在職場上遭受性別以外之就業歧視情形,皆以年齡因素為最多,男、女性分別是4.9%和3.9%,該結果顯示出性別以及年齡是受雇方最容易受到歧視的兩大因素。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助理教授黃國治說:「在經濟學裡面,歧視就是偏離完全市場的其中一個因素,譬如說你因為偏好而沒雇對你生產力最有幫助的勞工,導致偏離完全競爭的結果,在這層意義上跟法律有點像。但歧視其實是有供給面跟需求面的,消費者因為某種社會文化的原因偏好某一些人或產品,若要生產力最大化,使雇主的利潤能夠在這個市場上生存,是不是變成資方需要去呼應市場上或一般社會大眾的歧視?」黃教授表示,即便雇主不想歧視,也可能因消費者的歧視傾向而被迫迎合市場需求,從服務客人偏見以及利潤最大化的角度,歧視定義變得模糊不清。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王同學表示,性別與年齡歧視仍是很常見的現象,與性別角色社會化有關,人們在成長過程中透過家庭、教育與媒體等途徑,逐漸內化社會對於性別的期望與規範,進而形塑其行為模式與職業選擇。王同學說:「這些觀念的延續和鞏固也與文化資本<註一>的影響有關,即媒體、廣告等文化產品在潛移默化中鞏固了性別刻板印象。如果媒體能傳遞更多元且包容的性別觀點,可能有助於改變大眾對性別的固定認知。」關於年齡歧視,王同學表示,在數位化的職場中,年長者往往因數位鴻溝<註二>而被認為缺乏數位技能,容易被貼上「跟不上時代」或「工作能力不佳」的標籤。同時,「年齡與資歷偏見」在職場中也相當普遍,社會對不同年齡層能貢獻的價值有特定預期,而這些預期影響企業的用人決策。民眾郭先生表示,自己以前也有過就業歧視的經驗。郭先生說:「我曾經因為年齡歧視的問題找不太到工作,去應徵大樓管理員時,業主只想要年輕的求職者,一聽到我的年紀60多歲就當場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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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性別之外的就業歧視因素,以年齡為最高。【記者 郭宏哲/擷取自勞動部官網】

申訴途徑與法律保障

若遭遇到就業歧視的狀況,民眾可以透過各縣市政府或勞動部等機關窗口提出申訴,違法雇主可能受30萬至150萬罰鍰。程服務員說:「如果勞工或雇主雙方其中一方,對於他的求職資訊是否違反勞動法令或就業服務法有疑慮,他們都會諮詢職區所在地的勞工局,畢竟勞工局還是要去看工作內容、工作項目及徵才資訊的部分有沒有違法。」程服務員表示,只要有相關證據能識別求才方身分及工作內容,如徵才文截圖,都可以提出申訴。

<註一>文化資本:由皮耶.布狄厄提出,指可以賦予權力和地位的累積文化知識的一種社會關係。孩童在社會化過程中由家庭繼承而來。
<註二>數位鴻溝:不同人接近使用數位產品的機會與能力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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