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 從下一代開始教起
【記者 許皓崴/全國報導】
法治教育的內容隨著時代變化調整,各大學的法律服務型社團也開始到國中小進行法治宣導,根據服務學生的觀察,現今學生普遍具備基本的法律素養,但學校內的公民課法治教育內容仍有改進空間,培養學生的法治觀念,還需各界共同努力。
台灣法治教育發展歷程
台灣在民國86年李登輝總統推動了加強學校法治教育計劃,正式開啟法治教育的發展,並訂定了「中小學辦理法治教育要點」。在民國87年法治教育服務團成立,邀請法律人士參與,然而,由於師資不足,加上政策缺乏延續性,離島地區的推動一度中斷。民國88年推動「1999飛躍新世紀民主法治教育年」,培養民主法治志工,但成效十分有限。民國89年推動全民法治教育計劃,試圖透過網路以及媒體推廣法治觀念。在民國103年12年國教課程綱要發布,將法治教育納入19項融入議題之一,並在109年延續此計畫,補助大專學校的法律系到社區以及中小學推動法治教育。

台灣前期的法治教育政策不連續且沒有完整規劃。【記者 許皓崴/製圖】
多元推廣 戲劇與有獎徵答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服務社以及輔仁大學法律服務隊,透過戲劇的方式幫助國小學生認識法律,在宣導過後透過有獎徵答來提高學生的參與度。中正大學法律服務社的呂同學說到,如何把生硬的法律名詞,讓國小學生了解其實是一個挑戰。輔仁大學法律服務隊的吳同學說到,如果是在國小的階段,法律服務隊是一個很適合的管道,如果是國中和高中的學生,則可以請法律系的教授或正在執業的律師來宣導法治觀念。且現今學生普遍具備一定的法治觀念,但網路的發展帶來了更多誘惑與風險,雖然大環境在進步但法律推廣還是要持續下去。吳同學認為,要讓法治教育變得更好,社區跟人民應該彼此合作,像是大學對一般民眾做法治觀念的宣導,政府也可以多辦一些參觀法院的活動,讓學生們擁有更寬廣的視野,他們看得越多越可以提升他們的法律素養。

法律服務隊對法治教育的推廣十分有效,應該持續下去。【記者 許皓崴/擷取自Pixabay圖庫】
法治教育 理論與實踐的平衡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所的陳同學認為,法治教育是講生活上會遇到的重要法律觀念,透過學校教育、或是政令宣導等方式,來讓民眾了解法律知識。他的求學經驗中,學校舉辦的反霸凌、反毒、性別平等宣導都含有法治教育的成分。然而,電機系的彭同學認為,那些宣導其實對學生幫助不大,而且效果有限,學生多數心不在焉。陳同學提到,公民課也會介紹重要的法律概念,例如區辨民、刑法的區別,也會介紹求學期間或生活上享有的權益,並教導學生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但彭同學指出,公民課大部分都是以填鴨式教育為主,通過考試後其實不會記得多少。學校的公民課應該更加的生活化,讓同學們更有動力去了解法律並保障自己的權益。陳同學認為,台灣的法治教育課程有點太著重依法行事,應該更著重個案的討論,不該讓學生認為,法律只是判讀是非對錯的最高準則,畢竟遇到特殊案例時,法律有時候會透過適當的解釋,讓不該受規範的特殊情形排除,讓法律的執行能符合訂定法律時最初的目的。若不引導他們思考法律背後的價值,便容易忽略法律只是道德的最低底線,而非絕對的對錯標準。

學校公民課的內容應該改變應該增加更多生活化的內容以及個案的討論。【記者 許皓崴/擷取自Pixabay圖庫】
推廣顯成效 公民課與時俱進
由於近年來政府及民間對法治教育所做的努力,現在的學生跟以前的相比已經更具有法治觀念,但現今社會變動快速法治教育仍需持續進行,學校公民課的內容也需要跟著社會的變動與時俱進,才能使學生們具有靈活且完整的法治觀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