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安全通學 導護安全責任該歸屬何方
【記者 張蘊安/雲林縣報導】
台灣中小學校長期以來會在學童上下學期間安排「導護老師」協助維護通學安全,自「三峽車禍」與高雄國中體育教師遭違規車輛撞擊等案件後,雲林縣北港鎮率先推行「護童專案」,在通學期間加派警力協助維護通行安全,然而實際執行仍面臨許多困難與限制。
導護執勤車禍頻傳 責任該歸屬何方
民國一百一十四年五月十九日,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民小學發生一起重大車禍,事發當下一名張姓導護老師忍住恐懼向民眾尋求幫忙,希望協助將傷者協助送到醫院的影片在網路上被廣泛討論。民國一百一十年十二月初,高雄市立鳳翔國民中學一位導護老師在執勤時遭闖紅燈車輛撞擊,兩起事件使「導護」職責究竟該歸屬何方再次受到關注。在今年九月下旬,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導護工作回歸政府的提案。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發布「導護工作回歸交通與政府責任」提案,但距離附議票數仍差了四千多票。【記者 張蘊安/翻攝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導護執勤風險高 保障規劃未完善
目前導護老師多以輪流值班方式執勤,需在非上班時間協助學生通學過馬路。學校會在執勤時期結束後給予半天假作補休,但對老師們而言導護執勤的危險性相當高,法律也無明定教師們有相關義務協助。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蕙蓉表示,導護執勤地點位於大型路口,若是在大型車輛常經路口或者有車輛違規,容易造成導師與學生人身安全遭受威脅,且老師沒有公權力能規範駕駛行為。林蕙蓉指出,教育部目前有統一為學校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卻只有在校方產生安全過失時才能受理理賠,若是導護老師在執勤時遭遇意外因屬於非校方過失而不納入保障範圍。
雲林縣北港鎮南陽國民小學老師們表示警力大多會在全校放學時段協助導護巡邏,若只有低年級放學則是導師將學童帶隊出來等候家長。【記者 張蘊安/攝影】
警力不足護童難全面 校園通行安全待改進
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在今年三峽車禍之後率先啟動「護童專案」,在學童通學期間編排警力巡邏,彈性調派勤務、開設課程協助導護老師與志工進行任務訓練,以及協助學校檢視上下學人車分流動線規劃。
然而雲林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表示,目前在執行護童專案時仍有許多困難點:基層警力嚴重不足,同一分駐所轄區內可能同時設立多所中小學,若是有突發案件即無法全程執行護童專案;部分學校也有人車規劃分流不當的問題,未設立完善緩衝區域,學校周邊未全面建造人行道、行人專用號誌與人車分流庇護島,用路人與學童通行安全遭受威脅。
雲林縣北港鎮南陽國民小學老師分享,上學期時警察幾乎天天都有出現,這學期可能因為人力不足,警力只有在全校共同放學以及特殊活動時才會加強協助。
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率先啟動「護童專案」,但實際執行層面仍有許多困難。【記者 張蘊安/攝影】
導護職責待釐清 完善制度保障師生安全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林理事長提出,學校在導護導師執勤時能提倡「攔人不攔車」的概念,讓老師站在路口邊緣保護學生,而非走上馬路正中央以身擋車。學校路口能增設科技執法、學生通行道、綠斑馬等設施,增加通行安全。他也希望能編列「義交」的預算,將導護工作交由受過專業教育訓練的人力去執行,保障幼童通行安全。
父母希望送學童上下學期間能平安順利通行,老師們也希望在保障自己的前提之下,成為學生們的庇護者。導護職責的歸屬應建立更完善的制度與措施,才能讓孩童、家長與老師們都安心。
